山东分公司下辖济南文化东路营业部(迁址)项目装修工程邀请函
山东分公司下辖济南文化东路营业部(迁址)项目装修工程邀请函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山东分公司下辖济南文化东路营业部(迁址)项目装修工程 |
项目编号: | 2314B******* |
项目地址: | 山东济南 |
项目行业分类: | 其他 |
项目概况: | 工程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文化东路营业部(迁址)项目装修工程工程地点: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66号银座晶都国际广场135、235承包范围:以及招标书、投标书、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承包方式:本工程为施工总承包。按定标价,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设备、包安全,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并对不含入本承包项目进行总协调及配合管理。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招标工程除涉及甲方要求的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
名称: | 山东分公司下辖济南文化东路营业部(迁址)项目装修工程邀请函 |
公告发布媒体: | 山东分公司下辖济南文化东路营业部(迁址)项目装修工程 |
招标段/包 | |
标段/包名称: | 山东分公司下辖济南文化东路营业部(迁址)项目装修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2314B*******/01 |
服务期(天): | 40 |
服务期说明: |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收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
招标/采购范围: | 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1、工程招标范围:室内装饰、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2、功能设置及使用要求:接待大厅、财富管理室、私行财富管理室、总经理办公室、敞开办公区、小会议室、茶歇区、设备间、库房、更衣室等。3、工程内容:(1)装饰工程(2)安装工程 |
资格条件: | 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2018)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等国家有关建筑、安装、装饰、防火、室内环境等工程技术规范验收,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规,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
文件获取地点: | 深圳 |
开标地点: | 深圳 |
招标人信息 | |
采购单位名称: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
联系人: | 侯波 |
联系电话: | 186*****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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