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管道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通风管道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ZX201507-27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MQ250项目联合厂房通风管道及安装工程 已由一汽集团规字[2013]2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捷达大路北位置;
2.2计划工期:2015年 9 月 12日计划开工,2016年 8 月 1 日计划竣工, 323 日历天;
2.3招标范围:车间内通风空调管道、精测间及附房的通风空调管道、卫生间排风通风管道制作安装及车间内各种轴流风机、屋顶风机的设备安装(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2.5计划投资额: 295.3170 万元,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单独承建的5万平方米或更大面积的工业厂房项目的通风空调管道工程项目,中标金额须在300万人民币以上的业绩(须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无在建证明为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以公章为有效,内设机构章对外无效)。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8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15 年8月20日 至 2015 年8月2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30 时,下午_13:3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8月26日 16:00 时截止。
4.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携带下列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4.3获取地点: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标段,电子材料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招标人在收到报名材料及文件费用后二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9月8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联 系 人: 李志艳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 邮 编: 130041
联 系 人:石堃、赵晨辉 电 话: 182*****847、157*****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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