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3-761358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3-761358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

(三)预算金额:8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
1人员要求:提供7人,具体按实际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工作。供应商应安排固定的审计组对我院项目进行审计,审计人员应胜任相应项目审计工作,所选派的专业人员审计期间非特殊原因不得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作个别调整的,应提前7天报我院同意后才能调整,且保证调整后的专业人员其资历及水平不低于被调整人员。 委托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供办公场所给被委托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如在项目任务紧急或配置人员达不到完成任务的情况下,被委托人应及时补充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协助,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被委托人委派现场人员及机构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其报价中,委托人不再对此项费用作任何补偿。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后
服务结束时间:1年内
审计服务内容1.医院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对医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预算收入支出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和评价,并提供管理建议书。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1)医院运营指标。预算管理指标、结余和风险管理指标、资产运营指标、成本管理指标、收支结构指标、发展能力指标和其他类指标。(2)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物资、往来款项及债务管理情况。(3)预、决算执行情况。预、决算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存在擅自调整预算、预算外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4)“三公”经费等使用情况。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5)重点专科经费和顺德区国际健康驿站经费使用情况。(6)疫情捐赠物资接收与使用情况。2.医院2022年科研经费专项审计。通过对医院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发现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和不足,促进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及流程,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确保科研经费使用合法、合规和有效。审计服务内容:(1)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科研资金投入、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围绕科研(GCP)经费申请、审批、使用及合同执行等相关流程的真实、合法、合规和效益进行全面审查、评价。(2)对2021年度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反馈问题和建议进行审计跟踪(截至2023年6月30日)。3.其他要求:针对以上审计项目,一是提供对审计过程提出的意见(问题)提供整改方案建议并指导采购人完成整改,二是在审计服务期内提供“回头看”服务,即对审计提出意见(问题)进行整改检查。三、项目要求3.1服务要求:供应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职业规范,对服务范围进行审计和评估,并出具相应成果文件:正式审计报告包括医院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2年科研经费专项审计报告。3.2质量控制水平要求供应商应当运用审计质量标准,对各项审计工作,或具体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质量进行自我约束,提供较高审计工作水平以及审计工作效率。3.2.1提供各项目审计方案的详细内容,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及方法,确保项目审计方案的科学性。3.2.2定期向医院相关部门反馈审计工作进展和发现问题等。3.2.3按照审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向医院内审部门提交审计项目的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工作底稿、佐证材料等。四、审计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应安排固定的审计组对我院项目进行审计,审计人员应胜任相应项目审计工作,所选派的专业人员审计期间非特殊原因不得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作个别调整的,应提前7天报我院同意后才能调整,且保证调整后的专业人员其资历及水平不低于被调整人员。委托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供办公场所给被委托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如在项目任务紧急或配置人员达不到完成任务的情况下,被委托人应及时补充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协助,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被委托人委派现场人员及机构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其报价中,委托人不再对此项费用作任何补偿。五、成果文件要求(审计报告)1.需要出具审计报告的服务,应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3101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修订)—审计报告》的要求,出具专项审计报告。2.供应商向采购人致送审计报告一式三份。上报纸质审计报告的同时应提交审计报告扫描版和相应的电子文档。六、验收及付款(一)验收根据国家标准、合同、采购需求及供应商工作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具体要求如下: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2年科研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正式稿。注: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被委托人需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延长服务期限。1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1响应需求及调研时承诺。
2具体内容详见调研需求及承诺,并按照采购人相关制度要求执行,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文件资料归档,成为合作供应商后需配合采购人签订补充协议。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4月11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审计服务内容 1.医院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对医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预算收入支出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和评价,并提供管理建议书。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医院运营指标。预算管理指标、结余和风险管理指标、资产运营指标、成本管理指标、收支结构指标、发展能力指标和其他类指标。 (2)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物资、往来款项及债务管理情况。 (3)预、决算执行情况。预、决算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存在擅自调整预算、预算外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 (4)“三公”经费等使用情况。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重点专科经费和顺德区国际健康驿站经费使用情况。 (6)疫情捐赠物资接收与使用情况。 2.医院2022年科研经费专项审计。通过对医院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发现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和不足,促进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及流程,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确保科研经费使用合法、合规和有效。 审计服务内容: (1)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科研资金投入、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围绕科研(GCP)经费申请、审批、使用及合同执行等相关流程的真实、合法、合规和效益进行全面审查、评价。 (2)对2021年度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反馈问题和建议进行审计跟踪(截至2023年6月30日)。 3.其他要求: 针对以上审计项目,一是提供对审计过程提出的意见(问题)提供整改方案建议并指导采购人完成整改,二是在审计服务期内提供“回头看”服务,即对审计提出意见(问题)进行整改检查。 三、项目要求 3.1服务要求: 供应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职业规范,对服务范围进行审计和评估,并出具相应成果文件:正式审计报告包括医院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2年科研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3.2质量控制水平要求 供应商应当运用审计质量标准,对各项审计工作,或具体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质量进行自我约束,提供较高审计工作水平以及审计工作效率。 3.2.1提供各项目审计方案的详细内容,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及方法,确保项目审计方案的科学性。 3.2.2定期向医院相关部门反馈审计工作进展和发现问题等。 3.2.3按照审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向医院内审部门提交审计项目的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工作底稿、佐证材料等。 四、审计人员配备要求 供应商应安排固定的审计组对我院项目进行审计,审计人员应胜任相应项目审计工作,所选派的专业人员审计期间非特殊原因不得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作个别调整的,应提前7天报我院同意后才能调整,且保证调整后的专业人员其资历及水平不低于被调整人员。 委托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供办公场所给被委托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如在项目任务紧急或配置人员达不到完成任务的情况下,被委托人应及时补充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协助,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被委托人委派现场人员及机构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其报价中,委托人不再对此项费用作任何补偿。 五、成果文件要求(审计报告) 1.需要出具审计报告的服务,应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3101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修订)—审计报告》的要求,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供应商向采购人致送审计报告一式三份。上报纸质审计报告的同时应提交审计报告扫描版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六、验收及付款 (一)验收 根据国家标准、合同、采购需求及供应商工作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2年科研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正式稿。 注: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被委托人需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延长服务期限。

合同份数:7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冯工 0757-********

采购单位: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04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民医院 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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