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3年普法培训项目询价公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3年普法培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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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行为,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力度,同时宣讲个人养老金政策,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推进个人养老金先行实施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将对我市部分用人单位分批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普法培训。

一、采购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3年普法培训项目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案)。

(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经营范围含会务策划等相关经营范围。

三、培训期数及培训对象

2023年4-12月举办6期,分别在深圳人才园、龙岗区、宝安区举办(各2期),培训人数均为230人,视疫情等情况调整场地和人数。培训用人单位名单由社保局提供。

四、培训内容

(一)挂靠参保及欺诈骗保的危害、法律责任及典型案例

(二)个人养老金政策宣讲

五、供应商提供具体工作内容

(一)培训场地及通知单位

1.场地需求:由中标方提供培训场地(深圳人才园除外),场地标准为:党政机关规定的会议定点酒店。

2.根据我方提供的参会用人单位名单,由中标方安排通知、签到,并统计未到场单位人员名单。

(二)培训形式及用餐:每期培训时间为一天,含午餐用餐,以及安排授课人员及社保局工作人员午休(人才园除外)。

(三)会务

1.前期准备、初次通知参加培训用人单位、再次通知用人单位、会场布置、人员安排、指引、签到、摄影摄像、设备准备、统计到会单位数、维持会场秩序、主持人等会务工作。

2.会后物资清点、统计分析、反馈报告等工作。

每次会后物资清点,统计分析汇总情况报市社保局,所有会务结束后,出具总报告交市社保局。

(四)提供培训物品

培训资料、指引牌、品牌矿泉水(上午、下午各一瓶)

(五)线上培训

因不可抗力因素等相关影响导致无法现场开展培训的,中标方应提供线上培训服务内容。

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服务地点:人才园或党政机关规定的会议定点酒店。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并填写报价单(需同时对线下、线上培训进行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3.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2)《营业执照》;(3)2020年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4)服务方案;(5)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

七、注意事项

(一)因受不可抗力因素等相关影响导致培训期数不足6期的,以实际培训期数据实结算费用,请供应商考虑风险。

(二)因受不可抗力因素等相关影响导致无法开展培训工作的,项目终止,请供应商考虑风险。

八、公告期限

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18:00,送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人才园五楼5010室。

十、联系人及方式

袁智豪:********

附件:1.2023年社保普法培训报价单.xlsx

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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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普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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