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桃园路和泰山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施工)桃园路和泰山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34021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静海施工[2023]04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桃园路和泰山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2022]25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1616.53 万元,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财政:1616.5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069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桃园路和泰山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1069米,桃园路,起于东安道,终至旭华道,道路全长约527米;泰山道,起于静文路,终至地纬路,道路全长约532米。本工程包括道路破除恢复工程和雨污分流工程,拟建设管线规模约为1069米。其中,道路破除恢复工程主要包括雨水管侧半幅路及预埋管范围内进行道路及结构层破除后恢复;全幅道路沥青面层铣刨后恢复;道路标志标线恢复;重新铺设人行道;更换树穴池缘石等。雨污分流工程主要包括新建d300-d1000雨水管道及相应配套设施;清掏疏浚d500-d700现状合流管及检查井;拆除现状雨水收水井及收水支管等。,总投资额1616.5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桃园路和泰山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桃园路和泰山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桃园路,起于东安道,终至旭华道,道路全长约527米;泰山道,起于静文路,终至地纬路,道路全长约532米。本工程包括道路破除恢复工程和雨污分流工程,拟建设管线规模约为1069米。其中,道路破除恢复工程主要包括雨水管侧半幅路及预埋管范围内进行道路及结构层破除后恢复;全幅道路沥青面层铣刨后恢复;道路标志标线恢复;重新铺设人行道;更换树穴池缘石等。雨污分流工程主要包括新建d300-d1000雨水管道及相应配套设施;清掏疏浚d500-d700现状合流管及检查井;拆除现状雨水收水井及收水支管等。总投资额1294.3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7月01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在有效期内。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及津建筑【2018】 489 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详细审查标准;注:项目部人员审查标准考证方式: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证书为准,投标单位应提供:①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带有二维码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证书的使用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②二级注册建造师:天津市或其他已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省市提供带有二维码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未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省市提供纸质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纸质版。开标阶段,代理机构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的项目部人员,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进行查询。投标人需当场进行签字确认,若经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参与多标段投标的,可配备一套项目人员,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2日 至 2023年04月18日。
6.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17时00分。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北侧时代家园S13 获取文件。
7.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8.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8.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尚宝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大街41号
邮政编码:******联系人:王振龙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娜(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北侧时代家园S13
邮政编码:******联系人:周维娟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3年04月1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王振龙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大街41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受理负责人:董景志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标签: 雨污分流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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