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板桥水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永川区板桥水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

一、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公安、工商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和证据,将依法介入调查。

二、在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公安、工商部门以及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法开展投标企业信息与投标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调查,本项目投标人应依法、合法投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水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12】13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 政府融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取水头相关设施、提水泵及配电设施;2、新建板桥水厂净水构筑物(含沉淀池1座、过滤池1座、清水池1座、送水泵房1座、沉砂池1座、化粪池1座,管理房1座);3、改造板桥水厂(含清水池、加氯加药间、消毒设施、附属设施及配套管网设施);4、拆除原有废弃构筑物;5、改造板桥水厂至板桥场镇的部分配水主管网。

2.2 建设地点: 永川区板桥大坪村 。

2.3 招标范围:土石方部分、土建部分、净化设备及管道部分、市政给水管网部分、电气部分、绿化部分、拆除部分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4 标段划分情况: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重庆市外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按照《关于实行市外建筑相关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渝建发〔2011〕136号)规定,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8月20日至 2015年9月14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 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 年9 月14 日14时30分。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川区渝西大道中段273 号附19 号

联系人: 肖先生

电 话: 137*****676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圣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2号楼11楼

联系人: 徐 先生

电 话: ***-********(转8030)

传 真: 023- ********


2015 年8 月2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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