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
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南华大街17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怀柔区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怀柔区南大街37号 |
采购数量:第一包:木制办公家具类、第二包:软体及配套办公家具类、第三包:钢制 办公家具类 |
采购用途:怀柔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协议供货供应商 |
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货物清单: 第一包:木制办公家具:班台、班椅、职员办公桌椅、转椅、文件柜、会议桌椅、电脑桌椅(含幼儿园所用桌椅、床 等家具)等; 第二包:软体家具及配套办公家具:沙发、茶几、床、床头柜、衣柜、书柜、茶水柜、衣架、电视柜等; 第三包:钢制办公家具: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衣柜、书柜、课桌椅、排椅(含幼儿园所用桌椅、床 等家具)等。 2、原辅材料和五金配件质量要求: (1)基材:采用优质环保刨花板或中密度纤维板、实木,均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物理、化学指标要求,游离甲醛释放量达E1指标,投标商需提供基材的产地、品牌和等级。 (2)面料:装饰薄木(木皮)厚度0.6mm,拼接处要求材色纹理协调;防火板、三聚氰胺板要求采用著名品牌产品;皮革需满足现行GB/T 16799家用皮革标准的要求;织物面料要求抗静电、不起球、耐磨损、易清洗、阻燃。 (3)五金配件:包括抽屉导轨、铰链、锁、连接件等,高档产品采用著名品牌产品,中档产品要求采用知名品牌产品。 3、检验和测试 (1)投标商需提供原辅材料(刨花板、中纤板、油漆、胶粘剂、胶合板、钢材等)及相应家具产品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由省级以上(含省级)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有效期为一年。 (2)法定或授权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法规或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办公家具进行质量检验。办公家具的制造和使用必须置于质量检验机构或授权的检验机构的监督下。 (3)买方有权对产品进行发货前的检验,包括买方有关人员到制造厂检查制造工艺、材料和产品质量,并参加产品出厂前检验,但不作验收,检查合格的产品才允许出厂。投标商应为买方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办公家具生产或销售资格且登记领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单位(本次采购对每个品牌的家具只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投标,即只能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唯一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9月10日(遇节假日休息) 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2:00 至4:00 (北京时间) 其他时间购买请提前预约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对本次采购的销售授权复印件 5、投标截止日起前2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305办公室 (怀柔区开放路33号,咨询电话:********) |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309室(怀柔区开放路33号)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分标准:(总分 100分) (1) 投标货物价格优惠率(最高20分) (2) 投标货物的质量技术性能(最高50分) (3) 服务措施、财务状况、管理体系认证、业绩(最高30分) |
项目联系人:徐剑辉 |
备注: |
标签: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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