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岐山县医院内镜清洗工作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岐山县医院内镜清洗工作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岐山县医院内镜清洗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 1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YR-ZC-2023-012

项目名称:岐山县医院内镜清洗工作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医院内镜清洗工作站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内镜清洗工作站

3

详见采购文件

******.00

******.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医院内镜清洗工作站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2.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1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医院内镜清洗工作站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授权委托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需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前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提交的法人身份证应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3.3供应商为制造厂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附页);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制造厂家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附页);

3.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3.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 12 日至2023年04月 14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 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9 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7.2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及被委托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15楼1501室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 14 日17:00前。7.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7.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7.5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7.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7.7请各供应商确认缴费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医院

地址:宝鸡市岐山县城东关街19号

联系方式:091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15楼1501室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苗

电话:09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内镜清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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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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