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关含光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西安海关含光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西安海关含光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452号西北金行4楼层 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6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海关含光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招标代理【2023】-ZBDL0036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海关
四、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含光路办公区及单位公房,劳动路、西一路单位公房物业服务面积共*****.94平方米,其中:含光路办公区建筑面积*****.88平方米,劳动路办公楼建筑面积1486.81平方米,含光路单位公房建筑面积549.43平方米,劳动路单位公房面积106.75平方米,西一路单位公房面积657.07平方;绿化面积为7761.9平方米。(详细内容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
1、环境清洁
服务内容:楼梯、大厅、走廊、卫生间等所有公共部位、公共场地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等废弃物清理等。
①办公楼内外环境保洁,办公楼内环境包括大厅、走廊、会议室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
②垃圾清运;
③其它临时性服务。
2、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
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科学有效地进行卫生消毒。
3、会议服务
做好会议室的日常管理、设备设施维护、清洁、布臵、会前、会期、会后服务,迎送、接待、礼仪等。
4、工程维护及设施设备管理维护
公共区域照明、空调及公共卫生间洁具、供排水设备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及维修。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327.92万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合同履行期限:2023-5-10至2025-5-9 00:00:00 (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项目属性:服务类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承诺: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 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 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4)《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市财函〔2022〕867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请于2023年4月 12日至2023年4月1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2、发售地点: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452号西北金行4楼层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购标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寄)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 14:30:00
2、开标时间:2023年5月6日 14:30:00
3、开标地点:陕西秦关商务公司会议室(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 东方大酒店北约 200 米)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公告发布媒体及网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西安海关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29-******** 180*****985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452号西北金行4楼层
十二、投诉电话:029-******** 投诉邮箱:xahgjjjc@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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