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宁市人民法院和海宁市盐官镇郭店中心小学厨房设备的招标公告
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宁市人民法院和海宁市盐官镇郭店中心小学厨房设备的招标公告
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宁市人民法院和海宁市盐官镇郭店中心小学厨房设备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海宁市人民法院和海宁市盐官镇郭店中心小学委托,就厨房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HZF*******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一:双眼大锅灶、双眼炒灶、电热蒸饭柜等
标项二:不锈钢外烟囱、不锈钢排烟罩、四钢门保洁柜、八人餐桌等。
(供应商须对所有标项进行投标)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12月21日至2007年12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0:30
下午:13:30-16: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8年1月3日 13:3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七、谈判时间:2008年1月3日 13: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000.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⑵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www.zjhnztb.com网站:资料下载)、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⑶联合体申购的除提供联合体各方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以银行汇票、现金等形式于申购谈判文件时交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如下:
帐户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嘉兴市商业银行海宁支行。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沈月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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