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污染源监督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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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污染源监督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3-49
2、项目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污染源监督检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170,0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郑财磋商采购-2023-49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污染源监督检测项目*********************,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按照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对2023年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中排污单位产生的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土壤污染因子、加油站及储油库污染因子的检测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标包划分:1个标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服务期限:一年。
5.6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检测需求),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显示股东认缴出资额)、主要人员信息网页截图(以上两项也可以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相关内容截图))。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12日 至 2023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9db*****-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ZZTF格式)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4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二开标室(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71号
联系人:罗小胜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9楼
联系人:张景研
联系方式:037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景研
联系方式:0371-********/07

标签: 污染源监督 行政执法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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