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饶河县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2023年饶河县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15: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3年饶河县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000G23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饶河县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项目已由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以 双交字【2022】194号、195、196号、197、198号文件和饶河县交通运输局以饶交政发[202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饶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饶河县大佳河乡至桦林村 (Y*********) 路线全长 3.406 公里;
饶河县双河村至山河村公路 (Y*********) 路线全长 11.704 公里;
饶河县山里乡至新利村公路 (Y*********) 路线全长10.881 公里;
富丰桥(Y*********L0010)全长17.54米,全宽8.5m;
乐山桥(Y*********L0010)全长24.24米,全宽8.5m;
联河桥(C*********L0010)桥全长 24.24 米,全宽8.5m;
联河一桥(CO********L0020)全长 14.34 米,全宽8.5m;
向江四桥(X*********L0040) 全长 17.24 米,全宽 8.5m;
无名桥 (C*********L0010) 全长 17.24 米,全宽8.5m;
大苇子沟桥 (X*********)全长 43.24 米,全宽 8.5米;
东林桥(C*********)全长 43.24 米,全宽8.5米;
关门东桥(X*********)全长 36.84 米,全宽 8.5 米。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饶河县。
2.3监理服务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2023年05月15日-2024年04月30日,共351日历天,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共计1081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进场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的监理等服务。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监理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 | 标段(包)名称 | 规模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工程内容 |
JL1 | 2023年饶河县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 公路改扩建25.991公里,9座危桥改造 | 115 |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的监理等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业绩(不包含养护工程),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至少独立完成1座桥梁工程的施工监理。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信誉最低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②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③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不得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4)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
②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企业为其缴纳(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4月11日17时00分至2023年04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3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鼓励使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监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监理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69-*******
招 标 人: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饶河县
联 系 人:耿主任
电话:0469-*******
招标代理:黑龙江东普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鲁商铂悦公馆商服C栋3层C302室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0451-********
电子邮箱:*********@qq.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公路及危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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