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理化检验科2023年试剂采购项目
固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理化检验科2023年试剂采购项目
询价邀请公告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NXSH-2023-(CG)028
项目名称:固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理化检验科2023年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试剂采购(采购内容过多,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产品;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具备冷链运输的能力(提供冷链运输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9)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材料由专家进行审查。
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商业广场5B-104室)
方式:询价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商业广场5B-1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商业广场5B-104室)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187*****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张昊
联系方式:176*****4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玉柱
电话:159*****215
代理机构: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1日
标签: 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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