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各乡镇部分学校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顺平县各乡镇部分学校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顺平县各乡镇部分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被服/制服

采购单位顺平县各乡镇部分学校
行政区域顺平县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1日17:50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14:00
预算金额¥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312-*******
采购单位顺平县各乡镇部分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顺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校长186*****378
代理机构名称保定汇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依林雅筑10号门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程经理0312-*******
附件:
附件11.jpg
附件22.jpg
附件33.jpg

  保定汇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顺平县各乡镇部分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顺平县各乡镇部分学校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顺平县各乡镇部分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DHM-2023-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3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顺平县各乡镇部分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顺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校长186*****3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保定汇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经理0312-*******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依林雅筑10号门店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顺平县各乡镇部分学校校服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DHM-2023-001

项目名称:顺平县各乡镇部分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265元

采购需求:顺平县各乡镇部分学校校服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采购要求)

采购方式:其他方式招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度)或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两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纳税证明文件包括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新注册的企业无需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供应商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社会保障资金:近两年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包括社保机关、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 投标当月新注册的企业无需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供应商承诺函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到(顺平县依林雅筑10号门店)报名并领取文件。

领取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 2023年 4月14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

领取地点:本项目实行线下现场报名,凡有意报名者,可到(顺平县依林雅筑10号门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现场递交

2023418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顺平县雅泰嘉园35号门店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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