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区域协调中心抢修、维修土方开挖、管网及附属设施隐患消除工程施工(补招)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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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 .....................................................................................................................................3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6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 ...................................................................................................................................18第 四 章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 .......................................................................................................................23第 五 章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28第 六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30第 七 章 附 件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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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1.招 标 条 件石 家 庄 区 域 协 调 中 心 抢 修维 修 土 方 开 挖管 网 及 附 属 设 施 隐 患 消 除 工 程 施工 已 获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 招 标 人 为 石 家 庄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 业 主为 : 石 家 庄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及 所 辖 区 域 石 家 庄 新 奥 能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石 家 庄市 鹿 泉 区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正 定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石 家 庄 空 港 天 然 气 有 限 公司邢 台 新 奥 能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临 城 国 源 燃 气 有 限 公 司献 县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司石 家 庄 昆 仑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所 辖 区 域 石 家 庄 新 奥 蓝 天 清 洁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赵县 分 公 司石 家 庄 昆 仑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无 极 分 公 司石 家 庄 新 奥 蓝 天 清 洁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无 极 分 公 司石 家 庄 昆 仑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辛 集 分 公 司石 家 庄 昆 仑 新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行 唐 分 公 司石 家 庄 昆 仑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灵 寿 分 公 司石 家 庄昆 仑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晋 州 分 公 司定 州 昆 仑 新 奥 能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石 家 庄 昆仑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井 陉 矿 区 分 公 司石 家 庄 市 鹿 泉 区 昆 仑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昆 仑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井 陉 分 公 司石 家 庄 昆 仑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深 泽 分公 司石 家 庄 新 奥 中 泓 燃 气 有 限 公 司平 山 中 诚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在合 力 信 智 慧 招 投 标 中 心 以 下 简 称招 投 标 中 心, 网址 : https://www.hlxzhjy.com 以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的 方 式 进 行 招 投 标 中 心 内 公 开 招 标 ,欢 迎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标 人 前 来 投 标 。2.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次 招 标 内 容 为 各 业 主 单 位 所 辖 区 域 抢 修维 修 土 方 开 挖 管 网 及 附 属 设 施 隐 患 消 除 工 程 施 工 2.2 建 设 地 点 : 各 公 司 辖 区 范 围 内 2.3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 已 落 实 2.4 招 标 范 围 :2.4.1对 甲 方 需 要 抢 修维 修 的 燃 气 管 线 进 行 土 方 开 挖 及 抢 修维 修 完 成 后的 回 填 和 路 面 恢 复 。2.4.2对 甲 方 管 网 及 附 属 设 施 的 隐 患 进 行 消 除 , 包 括 修 复 管 线 上 方 塌 陷清理 阀 门 井 上 方 压 占清 理 阀 门 井 内 垃 圾 和 积 水修 复 阀 门 井清 理 调 压 器 周 边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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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隐 患 等 2.5 合 同 周 期 : 两 年单 项 工 程 工 期 见 施 工 任 务 单2.6质 量 标 准 : 合 格 。3.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3.1投 标 人 应 为 在 招 投 标 中 心 注 册 的 供 应 商 , 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含以 上 资 质取 得 国 家 行 政 部 门 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3.2项 目 经 理 应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二 级含以 上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 项 目 经理 须 为 本 单 位 在 册 人 员 , 应 提 供 劳 动 合 同社 保 证 明必 须 包 含 养 老和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注 册 单 位 与 投 标 人 一 致 具 备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格 证 书 , 且 未 担 任 其 他 在 建 的 工 程 项 目 的 项 目 经 理投 标 函 中 包 含 相 关 承 诺3.3 五 大 员质 检材 料造 价施 工 和 安 全 员应 提 供 劳 动 合 同社 保 证明必 须 包 含 养 老 身 份 证 和 培 训 证 书 , 投 标 时 必 须 提 供 培 训 证 书 3.4电 工 必 须 持 有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证 3.5投 标 人 应 为 施 工 人 员 购 买 意 外 险 3.6资 信 情 况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 近 三 年 财 状 况 良 好 , 未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信 誉 良 好 , 没 有 因 安 全 事 故质 量 事 故资 质 造 假 等 不 良 记 录 在 暂 停 承 接业 务 处 罚 期 内 及 被 有 关 部 门 取 消 资 质责 令 停 业企 业 财 产 被 查 封冻 结 或 处 于
破 产 状 态 3.7投 标 人 近 3年 有 维 修抢 修 土 建 工 程 业 绩以 业 绩 合 同 为 准3.8 提 供廉 洁 自 律 承 诺 书3.9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3.10 投 标 人 应 保 证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报 价 与 招 投 标 中 心 填 报 的 数 据 一 致 , 否 则报 价 分 得 0分 。4.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4.1 获 取 时 间 : 2023-04-11 16:00至 2023-04-18 18:00 北 京 时 间4.2 获 取 方 法 : 登 录 招 投 标 中 心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4.3 招 标 文 件 售 价 : 300 元 /份 , 招 标 文 件 售 后 不 退 。 由 招 标 代 理 公 司 统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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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取 , 以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收 取 。 账 户 信 息 :名 称 : 北 京 合 力 信 工 程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开 户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分 行账 号 :
112*****040******。招 标 文 件 工 本 费 用 发 票 开 具 流 程 及 注 意 事 项 详 见供 应 商 标 书 费 开 发 票 操 作手 册4.4本 次 招 标 为 线 上 招 标 项 目 , 参 与 的 投 标 人 须 为 招 投 标 中 心 注 册 供 应 商 ,并 取 得 在 招 投 标 中 心 上 进 行 操 作 的 权 限 。5.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5.1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04-20 09:00 北 京 时 间5.2 递 交 方 法 : 投 标 人 登 录 招 投 标 中 心 上 传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5.3 递 交 地 址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至 招 投 标 中 心网 址 :https://www.hlxzhjy.com逾 期 送 达 的未 按 指 定 方 法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理 。6.投 标 截 止 时 间开 标 时 间 及 方 式6.1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2023-04-20 09:00 北 京 时 间6.2 开 标 时 间 : 2023-04-20 09:00 北 京 时 间
6.3 开 标 方 式 : 招 投 标 中 心 线 上 远 程 开 标 。7.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石 家 庄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详 细 地 址 : 河 北 省 石 家 庄 市 裕 华 区 青 园 街 395号联 系 人 : 张 帅电 话 :
152*****766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北 京 合 力 信 工 程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详 细 地 址 :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科 创 十 四 街 20号 院 16号 楼 2单 元 3层 306室
联 系 人 : 聂 佳 佳胡 玲电 话 :
180*****0396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 标 人 招 标 人 : 石 家 庄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河 北 省 石 家 庄 市 裕 华 区 青 园 街 395号联 系 人 : 张 帅联 系 电 话 :
152*****7661.1.3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北 京 合 力 信 工 程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科 创 十四 街 20号 院 16号 楼 2单 元 3层 306室联 系 人 : 聂 佳 佳胡 玲电 话 :
180*****0391.1.4 项 目 名 称 石 家 庄 区 域 协 调 中 心 抢 修维 修 土 方 开 挖 管 网 及 附 属 设 施 隐 患 消 除 工 程 施 工1.1.5 建 设 地 点 见 招 标 公 告 内 容1.2.1 资 金 来 源 及 比 例 自 筹 , 100%1.2.2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已 落 实1.3.1 招 标 范 围 见 招 标 公 告 内 容1.3.2 计 划 工 期 单 项 工 程 工 期 见 施 工 任 务 单
1.3.3 质 量 要 求 合 格1.4.1 投 标 人 资 质 条 件能 力 见 招 标 公 告 内 容1.9.1 踏 勘 现 场 不 组 织1.10 投 标 预 备 会 不 召 开1.11 偏 离 不 允 许2.2.1 投 标 人 要 求 澄 清 招 标 文 件 的截 止 时 间 投 标 截 止 日 期 至 少 3天 前2.2.2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方 式 以 电 子 文 件 形 式 上 传 至 招 投 标 中 心 , 投 标 人自 行 关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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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以 电 子 文 件 形 式 上 传 至 招 投 标 中 心 , 投 标 人自 行 关 注 。 如 果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内 容 影 响 投标 文 件 编 制 的 , 将 相 应 延 长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3.2 投 标 报 价 在 执 行2023 年 石 家 庄 区 域 燃 气 类 维 修 改造 工 程 计 价 标 准的 基 础 上 , 填 报 让 利 系 数 0% 有 效 让 利 系 数20% , 各 综 合 单 价均 执 行 让 利 系 数 。3.3.1 投 标 有 效 期 不 少 于 60 个 日 历 天从 投 标 截 止 之 日 算起。
3.4 投 标 保 证 金 是 否 要 求 投 标 人 递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要 求 ,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形 式 : 电 汇 或 转 账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金 额 : 人 民 币 贰 万 元账 户 名 称 : 石 家 庄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石 家 庄 建 华 支 行账 号 :
040*****093*********.5.2 近 年 财 务 状 况 证 明 近 3 年 , 2020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31 日 , 可 提 供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或 审 计 机 构审 计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 也 可 提 供 由 投 标 人 盖章 的 相 关 报 表如 递 交 投 标 资 料 前 2022 年度 财 务 审 计 未 完 成 , 可 提 供 2019-2021年 的财 务 报 表。
3.5.3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近 3年 , 2020年 1月 1日至 今 。3.6.2 签 字 或 盖 章 要 求 1. 投 标 文 件 应 用 不 褪 色 的 材 料 书 写 或 打印 , 并 按 格 式 要 求 由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签字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可 用 手签 章 代 替 2.所 有 要 求 盖 章 的 地 方 都 应 加 盖 投 标 人 单位法 定 名 称章 , 不 得 使 用 专 用 章如 经济 合 同 章投 标 专 用 章 等或 下 属 单 位 印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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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替 。3.6.3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见 第 六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4.2.2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地 点 在 投 标 截 止 前 , 投 标 人 须 在 招 投 标 中 心 https://www.hlxzhjy.com 上 传 电 子 投标 文 件 。4.2.4 投 标 文 件 是 否 退 还否 是 , 退 还 时 间 :5.1 开 标 时 间 开 标 时 间 : 同 投 标 截 止 时 间开 标 方 式 : 在 招 投 标 中 心 远 程 开 标
5.2 开 标 程 序 主 持 人 按 下 列 程 序 进 行 开 标 : 1 介 绍 参 与 开 标 的 人 员2 公 布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递 交 投 标 文 件的 投 标 人 名 称3 在 线 打 开 投 标 文 件4 介 绍 评 标 流 程5 开 标 结 束 。注 : 开 标 结 束 后 , 投 标 人 应 随 时 在 线 等 待 答疑 , 如 因 答 疑 时 未 在 线 而 无 法 回 复 评 委 提 出的 疑 问 , 后 果 自 行 承 担 。6.1.1 评 标 小 组 的 组 建 评 标 小 组 构 成 : 5人 评 标 专 家 确 定 方 式 : 线 上 专 家 库 随 机 抽 取 。7.1 是 否 授 权 评 标 小 组 确 定 中 标
人 否 ,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数 : 3个 。 当 参 加 投标 的 有 效 投 标 人 数 量 小 于 5家 时 , 推 荐 的 中标 候 选 人 人 数 为 有 效 投 标 人 数 量 减 2, 有 效投 标 人 数 量 少 于 3家 时 , 应 否 决 所 有 投 标 。7.3.1 施 工 合 同 履 约 担 保 履 约 保 证 金 金 额 : 人 民 币
*****元 整大 写 :贰 万 元 整 递 交 形 式 : 投 标 保 证 金 转 为 履 约 保 证 金 或 提供 保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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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签 订 合 同 中 标 人 在 签 订 合 同 之 前 应 向 招 标 人 递 交 一份 与 上 传 招 投 标 中 心 相 同 的 纸 版 正 式 投 标文 件 。9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根 据 招 标 人 意 见 , 本 次 项 目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固 定 金 额 :
*****.00元大 写 : 陆 万 元 整,由 中 标 人 共 同 承 担 。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前 , 请 将 中 标 服 务 费 支 付 至 以 下 账 号 :账 户 名 称 : 北 京 合 力 信 工 程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司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区 分 行
账 号 :
112*****040******10
1. 总 则1.1 项 目 概 况1.1.1根 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等 有 关 法 律法 规 和 规 章 的 规 定 ,本 招 标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本 项 目 施 工 进 行 招 标 。1.1.2 本 招 标 项 目 招 标 人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1.3 本 招 标 项 目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1.4 本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1.5 本 招 标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2 资 金 来 源 和 落 实 情 况
1.2.1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资 金 来 源 及 出 资 比 例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2.2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 招 标 范 围计 划 工 期质 量 要 求1.3.1 本 次 招 标 范 围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2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计 划 工 期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3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质 量 要 求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4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1.4.1投 标 人 应 具 备 承 担 本 项 目 施 工 的 资 质 条 件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4.2 投 标 人 不 得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2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代 建 人3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提 供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的4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同 为 一 个 法 定 代 表 人的 5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相 互 控 股 或 参 股 的6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相 互 任 职 或 工 作 的7 被 责 令 停 业 的8 被 暂 停 或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9 财 产 被 接 管 或 冻 结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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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有 骗 取 中 标 或 严 重 违 约 或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的 。1.4.3本 次 投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1.5 费 用 承 担投 标 人 准 备 和 参 加 投 标 活 动 发 生 的 费 用 自 理 。1.6 保 密参 与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的 各 方 应 对 招 标 文 件 和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商 业 和 技 术 等 秘 密保 密 , 违 者 应 对 由 此 造 成 的 后 果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1.7 语 言 文 字招 标 投 标 文 件 使 用 的 语 言 文 字 为 中 文 。 专 用 术 语 使 用 外 文 的 , 应 附 有 中 文 注
释 。1.8 计 量 单 位所 有 计 量 均 采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1.9 踏 勘 现 场本 工 程 招 标 人 不 组 织 踏 勘 现 场 。1.10 投 标 预 备 会本 次 投 标 不 召 开 投 标 预 备 会 。1.11 偏 离不 允 许 投 标 文 件 偏 离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1.12 分 包
不 允 许 分 包 。2. 招 标 文 件2.1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2.1.1 本 招 标 文 件 包 括 : 1 招 标 公 告2 投 标 人 须 知3 评 标 办 法4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5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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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 标 文 件 格 式7 附 件 。2.1.2 根 据 本 章 第 2.2款 和 第 2.3款 对 招 标 文 件 所 作 的 澄 清修 改 , 构 成 招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2.2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2.2.1 投 标 人 应 仔 细 阅 读 和 检 查 招 标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 如 发 现 缺 页 或 附 件 不全 , 应 及 时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 以 便 补 齐 。 如 有 疑 问 , 应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时 间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上 传 至 招 投 标 中 心 , 要 求 招 标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予 以 澄 清 。2.2.2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将 以 电 子 文 件 形 式 上 传 至 招 投 标 中 心 , 但 不 指 明 澄 清问 题 的 来 源 , 请 所 有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自 行 关 注 。 如 果 澄 清 发 出 的 时 间 距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不 足 3天 , 并 且 澄 清 内 容 影 响 投 标 文 件 编 制的 , 将 相 应 延 长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2.3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2.3.1招 标 人 如 对 招 标 文 件 有 修 改 , 以 电 子 文 件 形 式 上 传 至 招 投 标 中 心 , 请所 有 已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自 行 关 注 。 但 如 果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内 容 影 响 投 标 文件 编 制 的 , 将 相 应 延 长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3. 投 标 文 件3.1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投 标 文 件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1 投 标 函 及 投 标 函 附 录2 廉 洁 自 律 承 诺 书3 施 工 组 织 设 计4 项 目 管 理 机 构5 资 格 审 查 资 料6 附 件 。3.2 投 标 报 价在 执 行2023年 石 家 庄 区 域 燃 气 类 维 修 改 造 工 程 计 价 标 准的 基 础 上 , 填 报让 利 系 数0% 有 效 让 利 系 数20% , 每 个 综 合 单 价 均 执 行 让 利 系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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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投 标 有 效 期3.3.1 除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60天 。3.3.2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 投 标 人 撤 销 或 修 改 其 投 标 文 件 的 , 应 承 担 招 标 文 件和 法 律 规 定 的 责 任 。3.3.3出 现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延 长 投 标 有 效 期 的 , 招 标 人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投标 人 延 长 投 标 有 效 期 。3.4 投 标 保 证 金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3.5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3.5.1 投 标 人 基 本 情 况 表应 按 第 六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要 求 提 供 资 料 。3.5.2近 年 财 务 状 况 证 明可 附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或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的 财 务 报表 , 至 少 应 包 括 利 润 表 和 财 务 情 况 说 明 书 的 原 件 或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也 可 提 供由 投 标 人 盖 章 的 相 关 报 表 的 原 件 或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具 体 年 份 要 求 见 投 标 人 须知 前 附 表 。3.5.3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表应 附 合 同 协 议 书 原 件 或 加 盖 公 章 的 复印 件 , 具 体 年 份 要 求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3.6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3.6.1投 标 文 件 应 按 第 六 章投 标 文 件 格 式进 行 编 写 , 如 有 必 要 , 可 以 增加 附 页 , 作 为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其 中 , 投 标 函 附 录 在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实 质 性 要
求 的 基 础 上 , 可 以 提 出 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更 有 利 于 招 标 人 的 承 诺 。3.6.2 签 字 或 盖 章 要 求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3.6.3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见 第 六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4. 投 标4.1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标 记4.1.1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标 记 见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要 求 。4.2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4.2.1 投 标 人 应 在 第 一 章 第 6.1项 规 定 的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4.2.2 投 标 人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地 点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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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方 式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4.2.4 除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 投 标 人 所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不 予 退还 。 4.2.5 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4.3 投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与 撤 回4.3.1 在 第 一 章 第 6.1项 规 定 的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投 标 人 可 以 修 改 并 重 新 上传 递 交 或 撤 回 已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5. 开 标5.1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5.2 开 标 程 序主 持 人 按 下 列 程 序 进 行 开 标 : 1 介 绍 参 与 开 标 的 人 员2 公 布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名 称3 在 线 打 开 投 标 文 件4 介 绍 评 标 流 程5 开 标 结 束 。5.3 开 标 异 议
投 标 人 对 开 标 有 异 议 的 , 应 当 在 开 标 现 场 提 出 , 招 标 人 当 场 作 出 答 复 , 并 制作 记 录 。6. 评 标6.1 评 标 小 组6.1.1 评 标 由 招 标 人 依 法 组 建 的 评 标 小 组 负 责 。 评 标 小 组 由 招 标 人 或 其 委 托的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熟 悉 相 关 业 务 的 代 表 , 以 及 有 关 技 术经 济 等 方 面 的 专 家 组 成 。评 标 小 组 成 员 人 数 以 及 技 术经 济 等 方 面 专 家 的 确 定 方 式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6.1.2 评 标 小 组 成 员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应 当 回 避 : 1 投 标 人 或 投 标 人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近 亲 属
2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的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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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与 投 标 人 有 经 济 利 益 关 系4 曾 因 在 招 标评 标 以 及 其 他 与 招 标 投 标 有 关 活 动 中 从 事 违 法 行 为 而 受过 行 政 处 罚 或 刑 事 处 罚 的5 与 投 标 人 有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6.2 评 标 原 则评 标 活 动 遵 循 公 平公 正科 学 和 择 优 的 原 则 。6.3 评 标评 标 小 组 按 照 第 三 章评 标 办 法规 定 的 方 法评 审 因 素标 准 和 程 序 对 投标 文 件 进 行 评 审 。 第 三 章评 标 办 法没 有 规 定 的 方 法评 审 因 素 和 标 准 , 不 作
为 评 标 依 据 。7. 合 同 授 予7.1 定 标 方 式除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评 标 小 组 直 接 确 定 中 标 人 外 , 招 标 人 依 据 评 标 小 组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确 定 中 标 人 , 评 标 小 组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人 数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附 表 。7.2 中 标 通 知招 标 人 确 定 中 标 候 选 人 后 , 在 招 投 标 中 心 上 进 行 公 示 , 公 示 期 不 少 于 3个 工作 日 , 公 示 期 过 后 如 无 异 议 将 在 招 投 标 中 心 上 向 中 标 人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 同 时 将
中 标 结 果 通 知 未 中 标 的 投 标 人 。7.3 履 约 担 保7.3.1在 签 订 合 同 前 , 中 标 人 应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担 保 形 式 和 招 标文 件 第 四 章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规 定 的 或 者 事 先 经 过 招 标 人 书 面 认 可 的 履 约 担 保格 式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履 约 担 保 。 除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 履 约 担 保 金 额 为中 标 合 同 金 额 的 10%。7.3.2 中 标 人 不 能 按 本 章 第 7.3.1项 要 求 提 交 履 约 担 保 的 , 视 为 放 弃 中 标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 , 给 招 标 人 造 成 的 损 失 超 过 投 标 保 证 金 数 额 的 , 中 标 人 还应 当 对 超 过 部 分 予 以 赔 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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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签 订 合 同7.4.1 招 标 人 和 中 标 人 应 当 自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30 天 内 , 根 据 招 标 文件 和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订 立 书 面 合 同 。 中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签 合 同 的 , 招 标 人 取消 其 中 标 资 格 ,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给 招 标 人 造 成 的 损 失 超 过 投 标 保 证 金 数额 的 , 中 标 人 还 应 当 对 超 过 部 分 予 以 赔 偿 。7.4.2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招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签 合 同 的 , 招 标 人 向 中 标 人退 还 投 标 保 证 金给 中 标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 还 应 当 赔 偿 损 失 。7.4.3 中 标 人 在 签 订 合 同 之 前 应 向 招 标 人 递 交 一 份 与 上 传 招 投 标 中 心 相 同的 纸 版 正 式 投 标 文 件 。8. 纪 律 和 监 督8.1 对 招 标 人 的 纪 律 要 求
招 标 人 不 得 泄 漏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中 应 当 保 密 的 情 况 和 资 料 , 不 得 与 投 标 人 串 通损 害 国 家 利 益社 会 公 共 利 益 或 者 他 人 合 法 权 益 。8.2 对 投 标 人 的 纪 律 要 求投 标 人 不 得 相 互 串 通 投 标 或 者 与 招 标 人 串 通 投 标 , 不 得 向 招 标 人 或 者 评 标 小组 成 员 行 贿 谋 取 中 标 , 不 得 以 他 人 名 义 投 标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 标 投 标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干 扰影 响 评 标 工 作 。8.3 对 评 标 小 组 成 员 的 纪 律 要 求评 标 小 组 成 员 不 得 收 受 他 人 的 财 物 或 者 其 他 好 处 , 不 得 向 他 人 透 漏 对 投 标 文件 的 评 审 和 比 较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情 况 以 及 评 标 有 关 的 其 他 情 况 。 在 评 标 活 动
中 , 评 标 小 组 成 员 应 当 客 观公 正 地 履 行 职 责 , 遵 守 职 业 道 德 , 不 得 擅 离 职 守 ,影 响 评 标 程 序 正 常 进 行 , 不 得 使 用 第 三 章评 标 办 法没 有 规 定 的 评 审 因 素 和 标准 进 行 评 标 。8.4 对 与 评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的 纪 律 要 求与 评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收 受 他 人 的 财 物 或 者 其 他 好 处 , 不 得 向 他 人透 露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审 和 比 较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情 况 以 及 评 标 有 关 的 其 他 情况 。 在 评 标 活 动 中 , 与 评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擅 离 职 守 , 影 响 评 标 程 序 正常 进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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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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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1 评 标 方 法 : 综 合 评 估 法2 评 审 标 准2.1 初 步 审 查 评 审 标 准初 步 审 查 是 指 评 标 小 组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初 步 审 查 , 即 对 基 础 性 数 据 进 行 分 析和 整 理 , 对 所 有 投 标 文 件 的 符 合 性响 应 性重 大 偏 差 ,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逐 一审 查 的 评 审 , 经 评 审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不 得 进 入 下 一 阶 段 。条 款 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2.1.1 形 式 评审 标 准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函 及 投 标 函 附 录廉 洁 自 律 承 诺 书投标 人 基 本 情 况 表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授权 委 托 书资 格 审 查 承 诺 书 等 格 式 正 确 , 签字 盖 章 齐 全 。
2.1.2 资 格 评审 标 准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含以 上 资质 , 取 得 国 家 行 政 部 门 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证 。项 目 经 理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二 级含以 上 建 造 师 执 业 资格 证 书 , 项 目 经 理 须 为 本 单 位 在 册 人 员 , 应提 供 劳 动 合 同社 保 证 明必 须 包 含 养 老 和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注 册 单 位与 投 标 人 一 致 具 备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合 格 证 书 , 且 未 担 任 其 他 在 建 的 工 程 项 目 的项 目 经 理投 标 函 中 包 含 相 关 承 诺。项 目 组 成 员 1 五 大 员质 检材 料造 价施 工 和 安全 员应 提 供 劳 动 合 同社 保 证 明必 须 包含 养 老 身 份 证 和 培 训 证 书 , 投 标 时 必 须提 供 培 训 证 书 。2 电 工 必 须 持 有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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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为 施 工 人 员 购 买 意 外 险投 标 函 中 包 含相 关 承 诺。资 信 情 况 1 近 三 年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 未 被 列 入 失 信 被执 行 人 名 单 2 信 誉 良 好 , 没 有 因 安 全 事 故质 量 事 故 资 质 造 假 等 不 良 记 录 在 暂 停 承 接 业 务 处 罚期 内 及 被 有 关 部 门 取 消 资 质责 令 停 业企业 财 产 被 查 封冻 结 或 处 于 破 产 状 态 。业 绩 近 3年 有 维 修抢 修 土 建 工 程 业 绩以 业 绩合 同 为 准。
2.1.3 响 应 性评 审 标准 投 标 内 容 石 家 庄 区 域 协 调 中 心 抢 修维 修 土 方 开 挖 管 网 及 附 属 设 施 隐 患 消 除 工 程 施 工合 同 周 期 两 年工 程 质 量 合 格投 标 有 效 期 不 少 于 60个 日 历 天从 投 标 截 止 之 日 算 起 2.2 详 细 评 审对 通 过 初 步 审 查 的 投 标 文 件 , 按 评 分 标 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对 投 标 人 的 资 信 业绩技 术 及 报 价 进 行 评 审 。2.2.1 分 值 构 成 与 评 分 标 准2.2.1.1技 术 标 评 分 标 准20分
评 分项 目 评 审因 素 评 分 内 容 得 分最 低 最 高施 工 组织 设 计 15分施 工 方 案与 技 术 措施 要 求 施 工 方 案 科 学 合 理 , 技 术 措 施 安 全 可 靠 ,措 施 到 位 , 针 对 性 强 , 整 体 优 秀 得 2-3分 , 良好 得 1-2分 , 一 般 得 0-1分 。 0 3资 源 配 备计 划 要 求 机 械 设 备 类 型 和 劳 动 力 种 类数 量进 场计 划 安 排 科 学合 理先 进考 虑 周 全针 对性 强 , 整 体 优 秀 得 2-3分 , 良 好 得 1-2分 , 一 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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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 得 0-1分 。工 程 进 度计 划 与 措施 要 求 工 期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 项 目 进 度 计 划 安排 科 学 合 理 , 有 控 制 工 期 和 关 键 工 序 的 控 制 措施 , 措 施 到 位 , 针 对 性 强 , 整 体 优 秀 得 2-3分 ,良 好 得 1-2分 , 一 般 得 0-1分 。 0 3质 量 管 理体 系 与 措施 要 求 项 目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完 善 , 质 量 控 制 规 范 及标 准 齐 全 , 方 案 科 学合 理考 虑 周 全 , 措 施到 位针 对 性 强 , 整 体 优 秀 得 2-3分 , 良 好 得1-2分 , 一 般 得 0-1分 。 0 3
安 全 管 理体 系 与 措施 要 求 配 备 专 职 HSE管 理 人 员 , 危 险 源 辨 识 表 详细准 确 , 风 险 防 控 措 施冬 雨 季 安 全 施 工 措施应 急 预 案 等 科 学合 理考 虑 周 全针 对性 强 , 整 体 优 秀 得 2-3分 , 良 好 得 1-2分 , 一般 得 0-1分 。 0 3项 目 管理 机 构 5分项 目 经 理资 格业 绩 项 目 经 理 任 职 资 格 专 业 类 别 符 合 要 求 , 具 备 有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B , 执 业 资 格为 二 级 建 造 师 的 得 1 分 , 为 一 级 建 造 师 的 得1.5分 。 近 3年 有 维 修抢 修 土 建 工 程 业 绩 加0.5分 , 最 高 加 1.5分 , 无 维 修抢 修 业 绩 不加 分 。 1 3
现 场 专 业人 员 配 置 从 现 场 专 业 人 员 配 置 的 结 构数 量 等 方 面 评审 , 整 体 优 秀 的 得 2分 , 良 好 的 得 1-2分 , 一般 得 0-1分 。 0 2备 注 : 评 分 分 值 为 区 间 评 分 的 , 分 值 为 0.5 的 倍 数 , 除 满 分 外 不 含 上 限 。2.2.1.2商 务 标 评 分 标 准80分 2.2.1.2.1商 务 评 分 标 准10 分 评 分项 目 评 审因 素 评 分 内 容 得 分最 低 最 高企 业 财 财 务 状 况 根 据 各 投 标 人 注 册 资 金业 务 收 入利 润现 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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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状 况及 业 绩 10分金 流盈 利 能 力偿 债 能 力 等 因 素 分 析 , 横 向对 比 综 合 评 分 。业 绩 投 标 人 提 供 近 3年 维 修抢 修 土 建 工 程 业 绩 合 同 协 议 书 原 件 或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每个 业 绩 得 1分 , 最 高 得 6分 。 1 62.2.1.2.2报 价 评 分 标 准70 分1 各 投 标 人 在 执 行2023年 石 家 庄 区 域 燃 气 类 维 修 改 造 工 程 计 价 标 准 的 基 础 上 , 填 报 让 利 系 数0% 有 效 让 利 系 数20% , 每 个 综 合 单 价 均 执 行 让利 系 数 。 2 评 标 基 准 值 计 算
评 标 基 准 值 所 有 有 效 投 标 人 投 标 报 价 的 算 术 平 均 值投 标 人 投 标 报 价 1-让 利 系 数 3 投 标 报 价 的 偏 差 率 计 算偏 差 率 100% (投 标 人 报 价 评 标 基 准 值 )/评 标 基 准 值 (保 留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4 评 分 标 准 当 投 标 报 价 等 于 评 标 基 准 值 得 50分当 投 标 报 价 每 高 于 评 标 基 准 值 1% 含 1% 减 2分 , 最 多 减 20分中 间 值按 插 入 法 计 算 当 投 标 报 价 每 低 于 评 标 基 准 值 1% 含 1% 加 2分 , 最 多 加 20分中 间 值按 插 入 法 计 算。
5 中 标 单 位 执 行 标 准中 标 单 位 执 行 各 自 报 价 。3 其 他3.1 投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和 补 正3.1.1为 了 有 助 于 投 标 文 件 的 审 查评 价 和 比 较 , 评 标 小 组 可 以 要 求 投 标 人澄 清 其 投 标 文 件 。 有 关 澄 清 的 要 求 与 答 复 ,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上 传 招 投 标 中 心 。3.1.2对 于 投 标 文 件 中 前 后 表 述 不 一 致 , 现 场 未 作 澄 清 的 , 评 委 及 招 标 人 有权 选 择 按 照 更 有 利 于 招 标 人 的 表 述 作 为 依 据 , 但 评 委 评 分 并 不 受 此 约 束 。3.2 完 成 评 标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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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评 标 报 告 由 评 标 小 组 成 员 起 草 , 按 少 数 服 从 多 数 的 原 则 通 过 。 评 标 小组 全 体 成 员 应 在 评 标 报 告 上 签 字 确 认 , 评 标 专 家 如 有 保 留 意 见 可 以 在 评 标 报 告 中阐 明 。3.2.2 评 标 小 组 应 在 评 标 报 告 中 按 照 排 序 先 后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 得 分 相 同时 , 由 招 标 人 确 定 排 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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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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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家 庄 区 域 协 调 中 心 抢 修维 修 土 方 开 挖管 网 及 附 属 设 施隐 患 消 除 工 程 施 工 协 议甲 方 : 乙 方 : 为 了 保 障 甲 方 燃 气 管 网 正 常 运 行 , 及 时 处 理 各 类 突 发 事 件 , 确 保 抢 修维 修土 方 开 挖管 网 及 附 属 设 施 隐 患 消 除 工 作 按 时 完 成 , 本 着 互 惠 互 利双 方 共 赢 的原 则 , 经 双 方 平 等 协 商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一工 程 概 况
1 工 程 地 点 : 所 辖 区 域2 工 程 内 容 :对 甲 方 需 要 抢 修维 修 的 燃 气 管 线 进 行 土 方 开 挖 及 抢 修 维 修 完 成 后 的 回 填 和 路 面 恢 复 。对 甲 方 管 网 及 附 属 设 施 的 隐 患 进 行 消 除 , 包 括修 复 管 线 上 方 塌 陷清 理 阀 门 井 上 方 压 占清 理 阀 门 井 内 垃 圾 和 积 水修 复 阀 门井清 理 调 压 器 周 边 安 全 隐 患 等 。二工 程 合 同 期 限工 程 合 同 期 限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两 年。三结 算 方 式1 乙 方 在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有 偿 为 甲 方含 国 家 法 定 假 日提 供 抢 修维 修 土
方 开 挖管 网 及 附 属 设 施 隐 患 消 除 服 务 , 保 证 随 叫 随 到乙 方 禁 止 分 包转 包 甲方 交 付 给 乙 方 的 业 务, 甲 方 支 付 相 关 费 用 。付 费 标 准 按 照2023 年 石 家 庄区 域 燃 气 类 维 修 改 造 工 程 计 价 标 准下 浮 %, 其 它 无 标 准 的 按 照 实 际 用 工 以 日工 资 清 工 价 结 算 。2 工 程 费 用 结 算 以 月 为 周 期 , 乙 方 每 月 15 日 前 上 交 上 月 结 算 资 料 , 每 月25日 前 甲 方 审 计 完 成 出 具 结 算 书 。 乙 方 开 具 复 核 国 家 规 定 的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甲 方 进 行 付 款 。四管 理 要 求1 易 燃 易 爆 场 所 动 土 作 业 : 动 土 作 业 前 甲 方 应 进 行 危 险 作 业 的 审 批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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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设 置 动 土 作 业 现 场 所 需 的 护 栏盖 板警 示 标 志消 防 器 材气 体 防 护 设 施和 急 救 安 全 器 材 设 施乙 方 开 挖 施 工 过 程 中 造 成 的 电 力供 水污 水 等 管 线 设 施损 坏 均 由 乙 方 负 责 维 修甲 乙 双 方 动 土 作 业 监 护 人 必 须 对 易 燃 易 爆 场 所 动 土 作 业现 场 进 行 全 方 位 的 监 控 。2 回 填 : 甲 方 抢 修维 修 完 成 后 乙 方 应 及 时 回 填 作 业 坑 和 清 运 垃 圾 , 做 到料 净 场 清 。 回 填 前 , 必 须 将 作 业 坑 施 工 遗 留 的 杂 物 清 除 干 净 。 不 得 用 冻 土垃 圾 木 材 及 软 性 物 质 回 填 。 管 道 两 侧 及 管 顶 以 上 0.5m 内 的 回 填 土 , 不 得 含 有 碎 石 砖 块 等 杂 物 , 且 不 得 用 灰 土 回 填 。 距 管 顶 0.5m 以 上 的 回 填 土 中 的 石 块 不 得 多 于
10 , 直 径 不 得 大 于 0.1m, 且 均 匀 分 布 。 回 填 时 , 应 先 回 填 管 底 局 部 悬 空 部 位 ,然 后 回 填 管 道 两 侧 。 回 填 土 应 分 层 压 实 , 每 层 虚 铺 厚 度 0.2 0.3m, 管 道 两 侧 及管 顶 以 上 0.5m 内 的 回 填 土 必 须 采 用 人 工 压 实 , 管 顶 0.5m 以 上 的 回 填 土 可 采 用小 型 机 械 压 实 , 每 层 虚 铺 厚 度 宜 为 0.25 0.4m。3 路 面 恢 复 : 回 填 路 面 的 基 础 和 修 复 路 面 材 料 的 性 能 不 应 低 于 原 基 础 和 路面 材 料 。4 管 网 及 附 属 设 施 的 隐 患 消 除 施 工 管 理 : 乙 方 作 业 人 员 下 井 作 业 必 须 严 格执 行下 井 作 业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作 业 过 程 中 严 禁 吸 烟 。
5 材 料 管 理 要 求 : 砂 石砖水 泥石 灰商 品 混 凝 土 等 材 料 由 乙 方 自 行采 购 , 采 购 材 料 的 质 量 必 须 符 合 施 工 要 求 。6 车 辆 管 理 : 所 有 施 工 中 涉 及 的 物 料 运 输 , 垃 圾 清 运 等 全 部 由 乙 方 负 责 ,甲 方 不 提 供 任 何 车 辆 和 人 员 。7 工 机 具 管 理 : 施 工 过 程 中 涉 及 到 的 工 机 具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发 电 机电 镐 电 锤道 路 切 割 机降 尘 设 备防 尘 网铁 锹稿铁 锤 等 由 乙 方 自 备 , 甲 方 不提 供 。8 结 算 管 理 :
1 结 算 资 料 需 详 细 描 述 时 间地 点主 要 工 作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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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 超 出 单 个 作 业 坑 结 算 标 准 的 作 业 坑 , 按 作 业 坑 数 量 进 行 上 报附 未开 挖 前 路 面 及 开 挖 后 作 业 坑 全 貌 照 片 各 一 张 3 超 出 单 个 作 业 坑 结 算 标 准 的 作 业 坑 , 需 附 维 修 现 场 彩 色 图 片 或 视 频 资料 , 照 片 能 反 应 实 际 工 程 量 , 否 则 不 予 计 取4 结 算 标 准 内 产 生 的 工 作 量如 阀 门 井 抽 水清 淤 , 机 械 台 班 等, 严格 按 照 本 合 同 结 算 标 准 进 行 结 算 , 由 甲 方 三 级 确 认 工 程 量 后 进 行 结 算5 工 程 量 无 法 准 确 量 化 只 能 上 报 零 工 的 单 项 工 程 , 由 甲 方 三 级 确 认 后 进行 结 算6 春 节 假 期除 夕 至 初 六产 生 的 零 工 , 每 个 用 工 部 门 备 勤 总 数 按 50个 轻 工 进 行 结 算 , 乙 方 听 从 甲 方 安 排 人 员 备 勤
7 照 片 和 视 频 均 由 乙 方 人 员 采 集 并 进 行 结 算 资 料 的 整 理 。9 人 员 及 派 工 管 理 : 1 人 员 名 单 和 身 份 证 需 在 签 订 本 协 议 时 报 甲 方 备 案 。 2 由 于 管 网 运 行 的 不 确 定 性 , 有 时 天 然 气 泄 漏 发 生 在 晚 上 和 节 假 日 , 泄漏 严 重 无 法 处 理 时 , 需 要 立 即 组 织 人 工 开 挖 , 此 时 乙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拒 绝 派 工 ,保 证 随 叫 随 到 。 3 甲 方 提 出 用 工 需 求 , 乙 方 不 得 拒 绝 派 工 。五工 程 验 收
1 甲 乙 双 方 现 场 管 理 人 员 对 工 程 量 和 施 工 质 量 进 行 监 管 , 工 程 量 由 甲 乙 双方 现 场 管 理 人 员 实 测 确 认 。2 本 工 程 质 量 维 修 期 为 1 年 , 维 修 期 自 竣 工 之 日 起 算 。 在 维 修 期 内 凡 设 备材 料施 工 质 量 出 现 问 题 , 由 乙 方 负 责 免 费 维 修 。六责 任 与 义 务1 乙 方 施 工 时 除 遵 守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外 , 还 需 要 遵 守 甲 方 对 工 程 施 工 安全 方 面 的 规 定 , 严 格 按 照 安 全 标 准 施 工 。 由 于 乙 方 安 全 措 施 不 力 造 成 质 量 和 人 身事 故 的 责 任 , 由 乙 方 承 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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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乙 方 应 严 格 服 从 甲 方 的 管 理 , 满 足 甲 方 的 安 全服 务 标 准 , 在 施 工 中 有不 文 明 施 工 及 违 反 甲 方 安 全 规 定 的 行 为 , 一 经 发 现 按 照 甲 方 规 定 进 行 处 罚 。3 乙 方 施 工 人 员 的 意 外 险 由 乙 方 负 责 按 照 国 家 的 相 关 规 定 足 额 缴 纳 , 并 在签 订 本 协 议 时 报 甲 方 备 案 。4 乙 方 在 合 同 签 订 后 15日 内 向 甲 方 交 纳 2万 元 履 约 保 证 金 。七违 约 责 任1 在 乙 方 未 按 前 述 协 议 要 求 为 甲 方 提 供 正 常 服 务 时 , 甲 方 按 每 个 项 目 从 履约 保 证 金 中 扣 除 贰 仟 元 对 乙 方 进 行 处 罚 。2 由 于 乙 方 在 施 工 质 量垃 圾 清 运 和 回 填 恢 复 不 及 时 等 方 面 给 甲 方 造 成 负
面 影 响 , 由 乙 方 负 全 责 , 甲 方 按 每 个 项 目 从 履 约 保 证 金 中 扣 除 贰 仟 元 对 乙 方 进 行处 罚 。八争 议 处 理 方 式本 合 同 未 尽 事 宜 , 由 甲乙 双 方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如 协 商 不 能 解 决 , 由 甲 方 所在 地 人 民 法 院 管 辖 。九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十本 合 同 签 订 生 效 后 , 与 于 年 月 日 签 订 的抢 修 维 修 土 方 施 工 协 议同 步 废 止 。十 一本 合 同 壹 式 陆 份 , 甲 乙 双 方 各 执 叁 份 ,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甲 方 : 乙 方 :代 表 签 字 : 代 表 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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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一技 术 标 准 输 气 管 道 工 程 设 计 规 范 GB
*****-2015 燃 气 工 程 项 目 规 范GB
***** 城 镇 燃 气 设 计 规 范GB
*****-2006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GB
*****-2014(2018年 版 )其 它 未 标 明 的 技 术 标 准 按 现 行 燃 气 行 业 的 通 用 做 法 执 行 。二发 包 人 要 求1 易 燃 易 爆 场 所 动 土 作 业 : 动 土 作 业 前 甲 方 应 进 行 危 险 作 业 的 审 批乙 方
负 责 设 置 动 土 作 业 现 场 所 需 的 护 栏盖 板警 示 标 志消 防 器 材气 体 防 护 设 施和 急 救 安 全 器 材 设 施乙 方 开 挖 施 工 过 程 中 造 成 的 电 力供 水污 水 等 管 线 设 施损 坏 均 由 乙 方 负 责 维 修甲 乙 双 方 动 土 作 业 监 护 人 必 须 对 易 燃 易 爆 场 所 动 土 作 业现 场 进 行 全 方 位 的 监 控 。2 回 填 : 甲 方 抢 修维 修 完 成 后 乙 方 应 及 时 回 填 作 业 坑 和 清 运 垃 圾 , 做 到料 净 场 清 。 回 填 前 , 必 须 将 作 业 坑 施 工 遗 留 的 杂 物 清 除 干 净 。 不 得 用 冻 土垃 圾 木 材 及 软 性 物 质 回 填 。 管 道 两 侧 及 管 顶 以 上 0.5m 内 的 回 填 土 , 不 得 含 有 碎 石 砖 块 等 杂 物 , 且 不 得 用 灰 土 回 填 。 距 管 顶 0.5m 以 上 的 回 填 土 中 的 石 块 不 得 多 于
10 , 直 径 不 得 大 于 0.1m, 且 均 匀 分 布 。 回 填 时 , 应 先 回 填 管 底 局 部 悬 空 部 位 ,然 后 回 填 管 道 两 侧 。 回 填 土 应 分 层 压 实 , 每 层 虚 铺 厚 度 0.2 0.3m, 管 道 两 侧 及管 顶 以 上 0.5m 内 的 回 填 土 必 须 采 用 人 工 压 实 , 管 顶 0.5m 以 上 的 回 填 土 可 采 用小 型 机 械 压 实 , 每 层 虚 铺 厚 度 宜 为 0.25 0.4m。3 路 面 恢 复 : 回 填 路 面 的 基 础 和 修 复 路 面 材 料 的 性 能 不 应 低 于 原 基 础 和 路面 材 料 。4 管 网 及 附 属 设 施 的 隐 患 消 除 施 工 管 理 : 乙 方 作 业 人 员 下 井 作 业 必 须 严 格执 行下 井 作 业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作 业 过 程 中 严 禁 吸 烟 。
5 材 料 管 理 要 求 : 砂 石砖水 泥石 灰商 品 混 凝 土 等 材 料 由 乙 方 自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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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 采 购 材 料 的 质 量 必 须 符 合 施 工 要 求 。6 车 辆 管 理 : 所 有 施 工 中 涉 及 的 物 料 运 输 , 垃 圾 清 运 等 全 部 由 乙 方 负 责 ,甲 方 不 提 供 任 何 车 辆 和 人 员 。7 工 机 具 管 理 : 施 工 过 程 中 涉 及 到 的 工 机 具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发 电 机电 镐 电 锤道 路 切 割 机降 尘 设 备防 尘 网铁 锹稿铁 锤 等 由 乙 方 自 备 , 甲 方 不提 供 。8 结 算 管 理 : 结 算 资 料 需 详 细 描 述 时 间地 点主 要 工 作 量 , 并 附 维 修 现场 彩 色 图 片 或 视 频 资 料 , 照 片 能 反 应 实 际 工 程 量 , 否 则 不 予 计 取 , 照 片 和 视 频 均由 乙 方 人 员 采 集 并 进 行 结 算 资 料 的 整 理 。 如 果 工 程 量 无 法 准 确 量 化 只 能 上 报 零
工 , 则 备 注 里 必 须 详 细 注 明 派 工 单 对 应 的 零 工 姓 名必 须 与 公 司 备 案 的 姓 名 一 致 及 派 工 单 号 。9 人 员 及 派 工 管 理 :1 人 员 名 单 和 身 份 证 需 在 签 订 本 协 议 时 报 甲 方 备 案 。 2 由 于 管 网 运 行 的 不 确 定 性 , 有 时 天 然 气 泄 露 发 生 在 晚 上 和 节 假 日 , 泄 露 严重 无 法 处 理 时 , 需 要 立 即 组 织 人 工 开 挖 , 此 时 乙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拒 绝 派 工 , 保证 随 叫 随 到 。3 当 一 支 施 工 队 伍 不 能 满 足 甲 方 人 员 需 求 , 需 要 另 一 支 施 工 队派 工 时 , 此 施 工 队 在 人 员 足 够 的 情 况 下 , 不 得 拒 绝 派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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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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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单 位 公 章 法 人 代 表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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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文 件 编 制 说 明一请 根 据 招 标 文 件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中 评 审 标 准 的 要 求 , 将 相 关 证 明 资料 编 列 到 投 标 文 件 中 , 证 明 资 料 应 按 要 求 提 供 。 关 于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及 招 投 标 中 心的 具 体 操 作 请 参 照投 标 文 件 制 作 上 传 操 作 手 册供 应 商 操 作 手 册 。二将 投 标 函 及 与 报 价 相 关 内 容 的 盖 章 原 件 扫 描 件 单 独 上 传 至投 标 文 件 制作 工 具中 的开 标 一 览 表模 块 。三投 标 人 将 编 制 后 的 投 标 文 件格 式 为 PDF 上 传 至投 标 文 件 制 作 工 具 进 行 加 密 处 理 , 将 生 成 的 加 密 投 标 文 件后 缀 为.xbid导 出 并 上 传 到 招 投标 中 心 的在 线 投 标 --供 应 商 投 标页 面 中 。具 体 操 作 请 参 照投 标 文 件 制
作 上 传 操 作 手 册四投 标 人 首 先 在 招 投 标 中 心在 线 投 标 -评 审 关 联 资 料页 面 , 上 传 对 应当 前评 分 因 素响 应 的 投 标 文 件格 式 为 PDF, 容 量800MB 。 评 分 因 素 一般 分 为 三 部 分 , 每 上 传 完 成 一 部 分 , 需 要 点 击保 存进 行 保 存 , 全 部 上 传 完 成后 可 以 进 入在 线 投 标 --供 应 商 投 标页 面 上 传 加 密 投 标 文 件后 缀 为.xbid。说 明 : 如 上 传 内 容 与 评 审 因 素 不 对 应 , 评 标 小 组 有 权 做 不 得 分 处 理如 上 传内 容 与 投 标 文 件 不 一 致 , 评 标 小 组 有 权 否 决 该 投 标 。 由 此 造 成 的 后 果 投 标 人 自 行承 担 。五投 标 人 在开 标 一 览 表中 填 报 的 投 标 报 价 须 与报 价 文 件中 载 明 的投 标 报 价 一 致 , 由 于 投 标 人 报 价 不 一 致 导 致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承 担 。
六投 标 人 在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时 应 建 立 有 对 应 页 码 的 详 细 目 录 。七本 平 台 不 支 持电 子 签 章, 若 因 使 用电 子 签 章造 成 的 签 章 不 体 现等 后 果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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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一投 标 函 及 投 标 函 附 录二廉 洁 自 律 承 诺 书三施 工 组 织 设 计四项 目 管 理 机 构五资 格 审 查 资 料六附 件 需 编 辑 页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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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 标 函 及 投 标 函 附 录 一投 标 函 招 标 人 名 称:1 我 方 已 仔 细 研 究 了项 目 名 称施 工 招 标 文 件 的全 部 内 容 , 愿 意 在 结 算 执 行2023年 石 家 庄 区 域 燃 气 类 维 修 改 造 工 程 计 价 标 准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让 利 , 让 利 系 数 , 合 同 周 期 : 年 。 按 合 同 约 定 实 施和 完 成 承 包 工 程 , 修 补 工 程 中 的 任 何 缺 陷 , 工 程 质 量 达 到 。2 我 方 承 诺 本 投 标 函 投 标 有 效 期 日 历 天 ,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不 修 改撤销 投 标 文 件 。
3 如 我 方 中 标 : 1 我 方 承 诺 在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与 你 方 签订 合 同 。 2 随 同 本 投 标 函 递 交 的 投 标 函 附 录 属 于 合 同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3 我 方 承 诺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向 你 方 递 交 履 约 担 保 。 4 我 方 承 诺 在 合 同 约 定 的 期 限 内 完 成 并 移 交 全 部 合 同 工 程 。 5 我 方 承 诺 遵 守 招 标 人 关 于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及 廉 洁 合 作 的 管 理 要 求 。 6 我 方 承 诺 为 施 工 人 员 购 买 意 外 险 。 7 我 方 承 诺 拟 派 项 目 经 理 未 担 任 其 他 在 建 项 目 的 项 目 经 理 。 8 我 方 承 诺 未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后 附 公 网 证 明 截 图 。
4 我 方 在 此 声 明 , 所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内 容 完 整真 实 和 准 确 ,且 不 存 在 第 二 章投 标 人 须 知第 1.4.2项 规 定 的 任 何 一 种 情 形 。5其 他 补 充 说 明。投 标 人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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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 标 函 附 录序 号 条 款 名 称 约 定 内 容 备 注1 项 目 经 理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2 合 同 周 期 年3 缺 陷 责 任 期 按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4 承 包 人 履 约 保 证 金 金 额 元5 逾 期 竣 工 违 约 金 按 合 同 约 定
7 质 量 标 准 合 格9 预 付 款 额 度 及 比 例 按 合 同 约 定10 质 量 保 证 金 扣 留 百 分 比 或 额度 按 合 同 约 定备 注 : 投 标 人 在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的 基 础 上 , 可 做 出 其他 有 利 于 招 标 人 的 承 诺 。 此 类 承 诺 可 在 本 表 中 予 以 补 充 填 写 。投 标 人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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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廉 洁 自 律 承 诺 书施 工 单 位 廉 洁 自 律 承 诺 书一不 对 承 接 的 工 程 项 目 非 法 分 包 二不 向 建 设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行 贿 或 以 任 何 形 式 和 任 何 理 由 馈 送 红 包有 价 证券 和 礼 品物 品 等 三不 以 洽 谈 业 务签 订 经 济 合 同 等 为 借 口 邀 请 建 设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外 出 旅 游或 进 入 娱 乐 场 所
四不 邀 请 或 接 受 建 设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介 绍 的 家 属 或 亲 友 从 事 与 合 同 相 关 的 业务五不 谋 取 私 利 与 建 设 单 位 就 工 程 承 包工 程 费 用材 料 设 备 供 应工 程 量变 动工 程 验 收工 程 质 量 等 私 下 达 成 协 议 六不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 七不 得 为 建 设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或 家 属 亲 友 支 付报 销 应 由 其 个 人 承 担 的 费 用 八不 得 为 建 设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或 家 属 亲 友 提 供 装 修安 装 等 与 本 公 司 经 营 有关 的 服 务 。以 上 情 形 一 旦 发 生 , 我 方 接 受 问 责 。
承 诺 单 位 :单 位 公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签 署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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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 工 组 织 设 计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下 列 内 容 :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的 技 术 组 织 措 施确 保 工 期 的 技 术 组 织 措 施确 保 安 全 生 产 的 技 术 组 织 措 施确 保 文 明 施 工规 范 化 服 务 的 技 术 组 织 措 施项 目 经 理 部 组 成 人 员 , 项 目 经 理 获 奖 及 过 往 业 绩 情 况施 工 机 具 及 设 备 投 入 计 划对 招 标 人 特 别 关 注 的 问 题 和 技 术 措 施 的 承 诺 如 意 外 险 等
服 务 承 诺现 场 关 系 协 调 等 措 施投 标 人 认 为 需 要 补 充 的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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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 目 管 理 机 构备 注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组 成 表及主 要 人 员 简 历 表中 的 项 目 经 理 应 附建 造 师 注 册 证身 份 证职 称 证 , 管 理 过 的 项 目 业 绩 须 附 合 同 协 议 书社 保 证 明 必 须 包 含 养 老的 原 件 或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以 扫 描 件 的 形 式 上 传五 大 员质检材 料造 价施 工 和 安 全 员应 提 供 劳 动 合 同社 保 证 明必 须 包 含 养 老身 份 证 和 培 训 证 书 的 原 件 或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以 扫 描 件 的 形 式 上 传电 工 必 须持 有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证 的 原 件 或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以 扫 描 件 的 形 式 上 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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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 目 管 理 机 构 组 成 表
备 注 : 本 表 格 可 自 行 添 加 相 应 人 员 。
序号 职 务 姓 名 职 称 工 作年 限 执 业 或 职 业 资 格 证 明证 书 名 称称 级 别 证 号 专 业1 项 目 经 理2 材 料 员3 施 工 员4 安 全 员5 质 检 员6 造 价 员7
8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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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 要 人 员 简 历 表姓 名 年 龄 学 历职 称 职 务 拟 在 本 合 同 任 职资 格 证 书 名 称 级 别参 加 工 作 时 间 从 事 专 业 工 作 年限毕 业 学 校 年 毕 业 于 学 校 专 业已 完 成 的 服 务 项 目 情 况
时 间 参 加 过 的 类 似 项 目 担 任 职 务 发 包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备 注 :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身 份 证职 称 证管 理 过 的 项 目 业 绩 须 附合 同 协 议 书 的 原 件 或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以 扫 描 件 的 形 式 上 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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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情 况 表序号 姓名 年 龄 性 别 身 份证 号 岗 位种 类 证 书 名 称 证 书 号 证 书 有效 期1234
备 注 : 以 上 均 填 写 派 驻 本 项 目 的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情 况 , 后 附 证 明 资 料 的 原 件 或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以 扫 描 件 形 式 上 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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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 格 审 查 资 料 一投 标 人 基 本 情 况 表投 标 人 名 称注 册 地 址 邮 政 编 码联 系 方 式 联 系 人 电 话传 真 网 址组 织 结 构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技 术 职 称 电 话
技 术 负 责 人 姓 名 技 术 职 称 电 话成 立 时 间 员 工 总 人 数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其 中 项 目 经 理营 业 执 照 号 高 级 职 称 人 员注 册 资 金 中 级 职 称 人 员开 户 银 行 初 级 职 称 人 员账 号 技 工
经 营 范 围备 注 注 : 本 表 后 附 营 业 执 照资 质 证 书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等 原 件 或 加 盖 公 章 的 复印 件 , 以 扫 描 件 的 形 式 上 传 。 投 标 人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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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投 标 人 名 称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 年 月 日经 营 期 限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系投 标 人 名 称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特 此 证 明 。后 附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或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以 扫 描 件 形 式 上 传 。
投 标 人 :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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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 权 委 托 书本 人姓 名系投 标 人 名 称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委 托 姓 名为 我 方 代 理 人 。 代 理 人 根 据 授 权 , 以 我 方 名 义 签 署澄 清说 明补 正 递 交撤 回修 改项 目 名 称投 标 文 件签 订 合 同 和 处 理 有 关 事宜 , 其 法 律 后 果 由 我 方 承 担 。委 托 期 限 : 。代 理 人 无 转 委 托 权 。附 :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及 授 权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明 原 件 或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以 扫 描 件 形 式 上 传 。
投 标 人 :盖 单 位 公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身 份 证 号 码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身 份 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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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 格 审 查 承 诺 书 招 标 人 名 称:我投 标 人 名 称现 投 标工 程 名 称, 在 充 分 理 解 招标 人 招 标 文 件 的 基 础 上 , 保 证 我 单 位 和 拟 安 排 本 项 目 的 项 目 负 责 人项 目 经 理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三 年 内 无 重 大 及 以 上 质 量 事 故较 重 大 及 以 上 安 全 事 故不 良 信用 记 录 及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并 承 诺 项 目 负 责 人项 目 经 理无 在 施 建 设 工 程 且未 在 其 他 项 目 中 先 前 中 标 或 成 为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 如 有 隐 瞒 不 报 的 情 况 , 愿 意 接受 招 标 人 和 有 关 部 门 的 任 何 处 罚 。
特 此 承 诺 。 投 标 人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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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 年 财 务 状 况 证 明备 注 : 在 此 附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或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 也 可 提 供 由投 标 人 盖 章 的 相 关 报 表 ,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现 金 流 量 表利 润 表 和 财 务 情 况 说 明书 , 须 附 原 件 或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以 扫 描 件 形 式 上 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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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近 三 年 完 成 的 类 项 目 情 况 表
备 注 : 提 供 合 同 协 议 书 原 件 或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以 扫 描 件 形 式 上 传 。
序号 项 目名 称 项 目 地 点 发 包 人 合 同价 格 工 程 质 量 开 竣 工日 期 项 目 经 理
******789*****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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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 他 资 格 审 查 资 料备 注 : 投 标 人 认 为 有 必 要 提 供 的 证 明 材 料如 获 奖 证 书 等, 提 供 证 明 资 料的 原 件 或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以 扫 描 件 形 式 上 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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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附 件附 件 1:2023年 石 家 庄 区 域 燃 气 类 维 修 改 造 工 程 计 价 标 准 附 件 2: 供 应 商 操 作 手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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