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南部新区和城区供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那曲市南部新区和城区供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那曲市南部新区和城区供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南部新区和城区供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那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市南部新区和城区供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那曲市境内;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项目内容:改造那曲市现有地下水水源供水厂一座,供水能力由3万吨每天提升为6万吨/日,场区附属及设备购置,配套供水管网20km,服务范围为那曲市老城区,处理工艺为过滤-滤后消毒;南部新区新建供水规模为3万吨/天供水厂一座,新建供水主管网30公里及配套设施。服务范围为那曲市南部新区,处理工艺为过滤-滤后消毒。(以最终的实际概算批复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完整的地勘报告、现场地勘服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等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配合评审及审计工作等相关服务工作(含项目后评审)。

2.6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

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投资,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以来类似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注册在本单位;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注册在本单位;

3.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截图;

3.4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得报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 月12 日10时00分至2023年4 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4 月12 日10时00分至2023年4 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 月4 日09时3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投标人未携带CA锁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87号)的规定要求。本项目执行《关于废止《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60号)的规定要求。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的规定要求。

8.3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通知投标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 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内容一致。 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投标人仍需提供投标函纸质文挡(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函复印件、 备案证)一份, 密封在一个封袋,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装订。

8.4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上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6投标人应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信息和相关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8.7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公证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由监督部门核实信息,未到场或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8.8本项目执行《关于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企业信用评分投标计分的有关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迎宾路3号

联系人:次旦卓玛

联系电话:189*****225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和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浙江小区二期B区19栋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91*****498

2023年4 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勘察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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