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车查验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车查验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车查验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对“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车查验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以询价竞价方式进行招标,邀请酒泉美林融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敦煌市凌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敦煌市中天建业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DHGAJJ-[2023]-02号
二、建设内容:
机动车查验场地平整、自流平地面、透视围墙、标识标线等施工项目。
三、招标控制价:¥******.45元(大写:贰拾伍万贰仟玖佰贰拾肆元肆角伍分)
四、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4月29日
总工期:15日历天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相应网页下载的信用报告或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是原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文件格式为PDF格式。以上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七、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不得将工程肢解分包或转包;
2.投标人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工程清单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加盖公章及造价员专业人员专用章并签字,在竞价结束后,中标单位于2023年4月15日之前,报送采购单位);
3.本项目施工招标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4.投标人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报名及竞价开始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8:30至4月12日18:00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自行报名竞价。
2.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时间
开始时间:2023年4月12日8时30分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15时00分
3.竞价时间
开始时间:2023年4月12日15时30分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18时00分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标人: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937-*******
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4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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