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社区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服务提升招标公告

长宁社区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服务提升招标公告

合肥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长宁中心)现对社会救助服务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长宁中心“宁心救助”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合肥高新区长宁中心辖区范围内
3、项目单位:合肥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
4、项目概况及目标: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需求,开展社会救助服务提升项目。通过社会救助服务提升行动,瞄准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独居老人、空巢老人;重残、重病患者;未成年儿童等困难群众,聚焦特殊困难群体,以提供可实现的物质帮助、提供心理疏导和慰藉、提供政策支持、增强服务对象权能、通过整合各类资源,链接爱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为困难群众提供社会融入等服务内容,致力于解决困难家庭物质和精神生活问题,打造长宁中心社会救助品牌。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类别:服务类
7、标段(包别)划分:单包
8、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4月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合肥高新区长宁中心三楼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3日17:00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8:30至2023年4月20日17:30止
2、磋商文件价格:免收
3、报名方式:密封递交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
地址: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3楼317室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51-********

(七)准备工作
1、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材料(报价文件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等材料盖章)
2、服务运营方案等响应性文件。
长宁社区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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