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水厂扩建及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肃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1X12MW)接入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肃宁县水厂扩建及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肃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1X12MW)接入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水厂扩建及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肃发改审字【2022】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沧州市肃宁县。项目规模:肃宁站10kV 553间隔出线电缆改接;肃宁站2#主变增容后占用的新上并网开关柜内更换1组电流互感器及10kV并网电缆重新接入;武垣220kV站增加1台线路PT;尚村220kV站增加1台线路PT;发电厂10kV并网线路接至肃宁110kV站10kV I母553开关柜线路部分,其中架空线路长约3.231km,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961km,10kV肃纱线N11-N13杆(滩头村卫生院北侧)之间架空线路改为电缆线路,改造线路长约103米;肃宁110kV站配套保护、计量及系统通信建设改造。计划工期:90日历天。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若投标人为注册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
3.1.5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2 09:00至2023-04-1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标签: 政基础设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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