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迁安市滦河城区段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招标公告

【唐山市】【迁安市滦河城区段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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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项目区域唐山市
概况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滦河城区段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分为四个子项目,均已在迁安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或备案。(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其中,迁安市右岸新城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核准号为迁行审投资核字【2023】7号,迁安市滦河城区段滨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备案编号为迁行审投资备字【2022】146号,迁安市佛山周边文化旅游休闲产业项目备案编号为迁行审投资备字【2022】147号,迁安市滨河文体教育科研产业项目备案编号为迁行审投资备字【2022】1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上级补贴资金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迁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实施区域:位于唐山市迁安市境内,以滦河城区段右岸为核心,北至佛山公园,南至燕山南路,东至滦河左岸,西至右岸新城规划锦绣路。 2.3 项目实施周期:迁安市右岸新城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迁安市滦河城区段滨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道路工程、给水管网项目、海绵城市综合展示中心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迁安市佛山周边文化旅游休闲产业项目合作期限为40年,生态环保产业导入项目合作期限40年。其中:建设周期为2-3年,运营周期为17-38年。合作开始时间以迁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社会投资合伙人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5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勘察规范及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运营标准:符合招标技术指标及国家标准。 2.6 招标最高限价 (1)工程费最高限价:工程竣工后迁安市审计局审计审定总金额的100%。造价依据为2013年的《河北省工程造价清单计价规范》、2012年《河北省工程造价清单计价定额》、2012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现行定额及相关配套。(2)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以工程审定金额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计算金额的100%。

2.2招标范围:2.2 项目建设内容 (1)迁安市右岸新城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建设半地下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及输送管线,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一期建设2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类Ⅳ类标准。中水厂设计总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一期建设2万立方米/日,中水供周边企业回用(二期生活污水处理厂和二期中水厂根据实际需求适时启动建设);建设雨水排水泵站,泵站规模22m3/s;建设蓄滞洪区生态湿地1550亩,一期建设面积为957.34亩(二期根据实际需求适时建设);建设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对右岸新城垃圾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2)迁安市滦河城区段滨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主要包括:对滦河右岸滨水岸线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总面积约为2262亩,进行生态驳岸及相关设施建设。 (3)迁安市滨河文体教育科研产业项目。主要包括:建设生态环保产业导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15亩,容积率≤2.0;建设海绵城市综合展示中心;道路工程长度约为5986米;建设给水管网长度约为7079米。 (4)迁安市佛山周边文化旅游休闲产业项目。主要包括:创建以佛山公园为主体,包括滨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10号岛、11号岛以及周边水域的综合性3A级旅游景区。 2.4 项目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投融资、产业策划与导入开发、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移交、项目融资资金及利息偿还等,支持右岸新城与大李庄村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能超过6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等,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为社会投资合伙人联合体成员。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2 09:00:00至2023-04-18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4.2招标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的递交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2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迁安市燕山中路3366号地址:迁安市锦绣家园小区7号楼1单元
邮编:******邮编:******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高怀伟
电话:0315-*******电话:0315-*******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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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时间

    开始:2023-04-12 09:00
    结束:2023-04-18 17:00

    投标时间

    开始:2023-04-12 09:00
    结束:2023-05-22 09:30

    开标时间

    开始:2023-05-22 09:30
,唐山市,迁安市,唐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EOD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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