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至沧州高速公路沧州段项目施工监理(总监办)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LC2007-03
1、招标项目内容
廊坊至沧州高速公路沧州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和银行贷款,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对参与本投标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该项工程起点位于廊坊沧州界,路线向东南方向,经青县、沧县、沧州市运河区和新华区,跨子牙新河、黑龙港河东支、京沪高速公路、待建的京沪高速铁路、南运河、104国道、京沪铁路、沧黄地方铁路、朔黄铁路和307国道,终止于沧州市南顾屯南侧,与石黄高速公路交叉,全长47.5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34.5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2)建设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08年4月,预计工期36个月。
(3)招标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合同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总监合同起点桩号终点桩号主要服务内容
TJJL-04K92+956.792K140+502
本项目的全面监理工作,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互通立交、路线交叉、排水防护等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对各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对试验检测实体组织进行实施管理,同时对施工期间的安全和环保进行监督。
3、资质要求
(1)本项目所有申请人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备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同时具备足够的人员、仪器设备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并在近五年内(2002年12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经验,业绩和信誉良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投标)。
4、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参股关系及同一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可同时申请资格预审,但最多有一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
5、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资格预审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预审、投标、中标资格。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的申请人,可于2007年12月24日至2007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交通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A4幅,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沧州市新华东路31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4日16:00时,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至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沧州市新华东路31号)。迟到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8、招标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9、本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www.hebjtt.gov.cn/qlgk)上发布。
招标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 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新华东路31号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座14F
邮 编:061000邮 编:050000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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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8012/8013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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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安国栋 霍洪祥联 系 人:张丹 张文政
日 期:2007年1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