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头山国家遗址公园标识标牌及户外LED显示屏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城头山国家遗址公园标识标牌及户外LED显示屏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澧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的澧县城头山国家遗址公园标识标牌及户外LED显示屏采购安装工程,政府采购编号:LX2015-J-071,委托代理编号:HNXYTC-LX-2015-08-04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澧县城头山国家遗址公园标识标牌及户外LED显示屏采购安装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LX2015-J-07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元)

1

澧县城头山国家遗址公园标识标牌工程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人民币668229元

2

澧县城头山国家遗址公园户外LED显示屏工程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人民币368017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澧县城头山国家遗址公园标识标牌工程

1、满足设计要求
2、详见谈判文件第四
章采购需求

1、服务对象澧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
2、服务地点:澧县城头山
3、工期:30天(日历日)

1、质量:合格
2、保修要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
3、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付95%的工程款,剩下的5%做为质量保证金。

2

澧县城头山国家遗址公园户外LED显示屏工程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澧县城头山国家遗址公园标识标牌工程
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⑶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⑷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须持有与企业资质要求相应专业的上岗证书;安全员还须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
⑸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第二标段:澧县城头山国家遗址公园户外LED显示屏工程
⑴具有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叁级及以上资质。
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第一标段:1)企业资质证书、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5)施工员、质量员职称证书、6)安全员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
第二标段:1)企业资质证书;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7日(每日9:00至11:30,15:00至17: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止到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澧县政务中心6号楼2楼)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2、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以上证明材料及说明提供原件。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澧县政务中心6号楼2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要求密封加盖公章递交)。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36—*******
采购人:澧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
联系人:庹俊
电话:****-*******
地址:澧县澧阳镇解放路南路51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新
电话:138*****968
地址:澧县澧阳镇人民路359号(澧县国税局澧阳分局院内二楼)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户外 LED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