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某部2023营区景观提升工程
海东某部2023营区景观提升工程
谈判邀请
青海金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东某部(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海东某部2023营区景观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编号:2023-VGCAHA-G3003)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东某部2023营区景观提升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 2023-VGCAHA-G300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额度 | ******.12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企业为在中国境内注册。 6、其他要求: <1>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2>绿化工程施工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 |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04月11日 |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4日 上午09:00-12 :00;下午 14:00 -17:30。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或网上购买。电子邮箱:qhjy*******@126.com |
谈判文件售价 | 5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金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71-******* 电子邮箱:qhjy*******@126.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五一路19号(五一文化宫院内)创业孵化基地2楼211室 |
获取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 供应商的新版营业执照、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注:需网上购买文件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业务联系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海东某部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180*****212 地址:海东市平安区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金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71-******* 电子邮箱:qhjy*******@126.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五一路19号(五一文化宫院内)创业孵化基地2楼211室 |
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收款单位:青海金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820*****000******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天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4月1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或邮寄。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金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区五一路19号(五一文化宫院内)创业孵化基地2楼210室)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收费金额:3000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其他规定 |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同时发布。 |
2023年04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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