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一中学固定资产盘点项目招标询价公告

宜昌市第一中学固定资产盘点项目招标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第一中学固定资产盘点项目采购

二、项目内容说明:

1、截止2023年3月31日,我校固定资产包含:通用设备6236件,专用设备799件,家具*****件,房屋22处,构筑物12处,文物陈列品63件,以及图书等若干件,本次盘点包含除图书以外的所有资产。

2、对我校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的实际占有的上述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对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及使用人、存放地点、管理部门及管理人、使用状态等关键信息,进行实物实地盘点登记,建立各部门(处室)资产台账。

3、根据实物资产清查盘点结果,与固定资产台账对账,出具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包括在用、闲置、盘亏、盘盈、待报废资产的明细表。盘点结束,出具具有国家法定效力的固定资产清查报告(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一份。

4、根据实物资产清查盘点结果,修改单位自用软件系统的固定资产卡片信息,为资产管理部门提供集中统一、真实可靠、实时动态的固定资产系统数据。同时,协助我单位修改固定资产财政系统台账数据。

5、按照“一物一卡一码”原则,打印有数据变动的固定资产条码标签,准确粘贴资产实物。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定资质的行业机构,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截图附于响应文件中。

(二)其他要求:供应商派出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国家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的相关管理规定,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推进工作进度,并按本公告要求出具具有国家法定效力的固定资产清查报告(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一份。供应商对以上两项要求做出承诺,出具承诺书。

四、其他要求和说明:

1、本项目经费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万圆整。

2、供应商自行制作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税金、利润等各种应有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3、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包含: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③佐证材料:截图材料;承诺书;④项目报价单,供应商制作一式两份报价单,一份单独成册,一份收订入供应商响应文件册中,均密封于响应文件中;

报价单应注明供应商联系方式,应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报价。

报价单领取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下午16:00前。

4、响应文件须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有“在招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

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15:30前递交至宜昌一中总务处(后勤楼二楼),联系人:夏老师,电话:138*****520

宜昌市第一中学总务处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固定资产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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