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691强清88号南通瑞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公告
(2022)苏0691强清88号南通瑞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公告
公告
2022年8月19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南通瑞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星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担任南通瑞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负责强制清算工作。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了债权申报、要求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及瑞星公司清算义务人配合清算的公告。清算组为本次清算还制定了多项强制清算制度。
清算组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未能接管到公司账册、重要文件,也未能联系到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等人员;经自行调查,清算组未能接管到任何财产;在公告的债权申报期内,未有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制作《南通瑞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报告》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查后确认强制清算报告,于2022年9月29日裁定终结南通瑞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南通瑞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标签: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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