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医圣祠文化园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南阳市医圣祠文化园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南阳市医圣祠文化园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E411301130100092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医圣祠文化园陈列布展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0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医圣祠文化园项目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医圣馆,总建筑面积30500,展览面积约14222
,文物库房面积2862,办公面积1487,报告厅面积500,展览辅助面积
1487。仲景国医馆,总建筑面积4000,展览面积约1800,仓库面积330
,办公面积300,报告厅面积246。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医圣祠文化园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市医圣祠文化园陈列布展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具备高级技术职称。2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2
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已完成过一项博物馆或纪念馆不含临时性
场馆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如注册时间不足
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4.信誉要求: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
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
等问题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负责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
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
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
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
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
担责任。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
会监督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2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5月06日 08时30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https://ggzyjy.nanyang.gov.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4楼5楼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医圣祠文化园陈列布展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南阳医圣祠文化园项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
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
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医圣祠文化园项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医圣祠街2号
联 系 人:花夏
电 话:18538982696
电子邮件:7750718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
联 系 人: 张译文
电 话: 13937741429
电子邮件: 11919922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南阳市医圣祠文化园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0927
采 购 人:南阳医圣祠文化园项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03月
3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5
1. 招标条件.........................................................................................................................................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5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8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7. 联系方式.........................................................................................................................................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1.总则.................................................................................................................................................19
2.招标文件.........................................................................................................................................21
3.投标文件.........................................................................................................................................22
4.投标.................................................................................................................................................24
5.开标.................................................................................................................................................25
6.评标.................................................................................................................................................26
7.合同授予.........................................................................................................................................27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8
9.纪律和监督.....................................................................................................................................28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9
第三章 评标办法.....................................................................................................................30
评标办法前附表.................................................................................................................................30
1. 评标方法.......................................................................................................................................33
2.评审标准.........................................................................................................................................33
3.评标程序.........................................................................................................................................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6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7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80
商务部分:...............................................................................................................................82
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8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4
四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86
五资格审查资料 ............................................................................................................................87
六 拟派人员情况 ..........................................................................................................................91
七其他资料.....................................................................................................................................93
技术部分:...............................................................................................................................94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医圣祠文化园陈列布展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
阳医圣祠文化园项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
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
助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医圣祠文化园张仲景博物院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0927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项目地点:南阳市医圣祠街88号
2.5项目概况:
医圣祠文化园规划占地689亩,总投资50亿。以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医圣祠
为核心,拓展周边区域建设,打造全球中医圣地和世界中医药文化地标。建设
分两个区域,一区为文化传承区,建设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医圣馆仲景书院中
医药科普体验馆仲景国医馆中医抗疫馆中药标本馆坐堂行医馆朝圣
广场医圣山医圣廊桥恢复中轴线医林会馆原历史十八大景观等二区为
产业发展区,主要功能有中医药服务贸易产业孵化药企总部研发文旅和文
创融合会议会展医疗康养艾产品交易配套服务等。
张仲景博物院总建筑面积43200,总展览面积21000。下设国家中医药
博物馆医圣馆仲景国医馆中药标本馆中医药体验馆仲景书院等。
其中:
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医圣馆,总建筑面积30500,展览面积约14222,文
物库房面积2862,办公面积1487,报告厅面积500,展览辅助面积1487
。仲景国医馆,总建筑面积4000,展览面积约1800,仓库面积330,办公
面积300,报告厅面积246。
6
中药标本馆,总建筑面积3700,展览面积约2400,仓库200,办公面
积130。
中医药体验馆,总建筑面积5000,展览面积约3000。
2.6招标范围:
南阳市医圣祠文化园相关区域内医圣馆标本馆体验馆室内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含大纲编制概念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室内陈展设计及相关施工图设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2.7服务周期:
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天内完成。
其中: 15 日历天内完成大纲编制,大纲确定后30
日历天内按照大纲完成深化设计, 深化设计确定后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随后提交设计文件进行图纸审查,并达到招标要求。
2.8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且成果须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具备高级技术职称。2.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2018年1月至
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已完成过一项博物馆或纪念馆不含临时性场馆的设计业绩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
良债务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7
3.4信誉要求: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
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
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
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日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
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
。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
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
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
://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
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
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8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缴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减半缴
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
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
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
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
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
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
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
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
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
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
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9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2日08:30至2023年 05月06
日09:00。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
4.5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4楼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
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4楼5楼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南阳医圣祠文化园项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医圣祠街2号
联系人:花夏
电 话:18538982696
监督人:宛城区住建局
联 系 人:张晓
10
联系方式:15936133961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398号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译文
联系方式:13937741429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南阳医圣祠文化园项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医圣祠街2号
联系人:花夏
电 话:1853898269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
联 系 人:张译文
电 话: 13937741429
1.1.4 项目名称 南阳市医圣祠文化园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1.1.5 项目概况
医圣祠文化园规划占地689亩,总投资50亿。以全国文物保
护单位医圣祠为核心,拓展周边区域建设,打造全球中医圣地
和世界中医药文化地标。建设分两个区域,一区为文化传承区,
建设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医圣馆仲景书院中医药科普体验
馆仲景国医馆中医抗疫馆中药标本馆坐堂行医馆朝圣
广场医圣山医圣廊桥恢复中轴线医林会馆原历史十八大
景观等二区为产业发展区,主要功能有中医药服务贸易产业
孵化药企总部研发文旅和文创融合会议会展医疗康养
艾产品交易配套服务等。
张仲景博物院总建筑面积43200,总展览面积21000。
下设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医圣馆仲景国医馆中药标本馆中医
药体验馆仲景书院等。
其中,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医圣馆,总建筑面积约30500,
展览面积约14222,文物库房面积2862,办公面积1487,
12
报告厅面积500,展览辅助面积1487。仲景国医馆,总建筑
面积约4000,展览面积约1800,仓库面积330,办公面积3
00,报告厅面积246。中药标本馆,总建筑面积约3700,
展览面积约2400,仓库200,办公面积130。
中医药体验馆,总建筑面积5000,展览面积约3000。
1.1.6 建设地点 南阳市医圣祠街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规程等要求,完成
招标区域的室内设计及展陈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本招标项目涉及区域为:
1医圣馆2标本馆3体验馆
2
本招标项目区域内的室内精装修设计及相关展陈区域内的展陈
设计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
3项目中标人将在中标后,完成以下工作:完成全部室内精装修及展
陈方案设计,包括深化展陈大纲方案设计方案扩初设计内装
施工图设计展陈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过程期间配合
采购人对施工单位工作的全程跟踪做好设计服务工作及采购人的
其他相关要求等。
1.3.2 服务周期
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天内完成。
其中: 15 日历天内完成大纲编制,大纲确定后30
日历天内按照大纲完成深化设计, 深化设计确定后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随后提交设计文件进行图纸审查,
并达到招标要求。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且成果须一次性通过
相关部门的评审。
13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
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具备高级技术职称。2.作为项目
设计负责人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已完成过一项
博物馆或纪念馆不含临时性场馆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
3.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2020年2021年,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
为准
4.信誉要求: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
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
量等问题
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
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
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
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
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
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4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 材料
除招标文件外,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
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1 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
2.2.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 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
2.2.3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 异议的答复时间 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 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
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
A.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于2023年 05月 06
日9:00分前交至下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户名: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阳工南支行
虚拟子账号:41001541310050204766-108521
转账判定有效性的几个条件:
必须从诚信库基本户转账账户户名和账户号码和诚信库
中完全一致
到账时间,必须在开标时间到达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
为判定依据建议投标单位提前转账
一次性足额交纳,金额可以大于等于系统设定的金额。
因每个标段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以上账号仅对当前标段
投标有效
15
未按照以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B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
关信息真实准确
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
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

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应按照以上要求在保函平台中申
请并生成电子投标保函。否则开标现场交易系统将无法获取到
该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保函,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C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
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
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
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
,系统直接认定。
D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
缴纳。
E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
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
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
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2019年2020年2021年度
16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目的年份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电子投标文件
签名或签章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备注:电子签名是指法定代表人CA证书办理时,信息采集
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3.7.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nyTF格式)。投标人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
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递交网
址: https://ggzyjy.nanyang.gov.cn
2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
本次投标。
3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
回。
3.7.5 投标文件
1投标阶段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nytf,如中标再向
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需与投标时提供的电子投标文
件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1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 05 月 06日9 :00分北京时间
4.2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4楼5楼
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
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
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
厅地址
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
17
laction/hall/login
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
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
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
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
0000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
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
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5.1 开标程序
1投标人代表持本单位CA数字证书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
系统并在线签到。
2开标时间到,在线公布投标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
有关名单。
3开标顺序:
投标人解密: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
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企业在开标前须自行检查
数字证书有效性。在解密时间到达后,系统做出解密提示,请各
投标人自行解密即可。开标解密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
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
唱标。查看唱标信息系统不提供语音在线播放,该页面
停留5分钟供投标人查看,如无异议视为同意。招标人监督人
需要关注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随时在线提出的异议问题沟通
等信息,并做好及时回复
招标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标结束,点击开标结束,并进行
招标文件导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招标人代表不超过三分之一1人,
评审专家不低于三分之二人数4人,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
库随机抽取。
18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7.2 是否采用暗标 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暗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8.1 控制价
投标人须以投标总价形式报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上限招
标控制价为1200万元,投标报价高出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
理。
8.2 履约担保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
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
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3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
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4
知识产权:
构成本次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
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投标
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
三人。
10.2 投标补偿:招标人不对本项目的中标人和未中标人支付任何投标补偿费用。
10.3 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10.4
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
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
企业相关信息需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上查询到并在有效
期内且无不良记录。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10.5
制定本招标文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
19
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10.6
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似度:
依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号文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视为
串通投标行为,做废标处理,需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0.7
签订合同要求:根据南阳市公管办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在线签
章 发 放 合 同 在 线 签 订 的 通 知 宛 公 管 办 202110
号要求,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章
发放,招标人中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在线签订合同。上述功能的具体
操作步骤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通知书在线签章发放和合同在线签订
操作指南下载地址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
10.8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
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
,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
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
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在评标过程中,若招标文件中就同一内容,有表达不一致的情形的,且潜在投
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异议和澄清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其他澄清要求的,则
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方向理解。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工程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周期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21
(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分包
不允许。
1.11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22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设计任务书
(6)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
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
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历天前以
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
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历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
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历天,相应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
3.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3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5资格审查资料
6拟派人员情况
7其他资料
3.1.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3.1设计方案
3.1.3.2设计说明书:
1.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2.设计说明。
3.设计概算编制说明及设计概算。
4.节能措施说明。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现行国家规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并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和现行有关标准文件要求的全
部内容及服务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报价。
3.2.2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参考相关工程设计收费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服务需要的
全部费用。已包括了实施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所需的现场办公生活设施劳务
费技术服务费测量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提供的专
用仪器设备和设施等与设计业务有关的全部费用。
3.2.4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范围所列全部内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
不予接受。
24
3.2.5投标人应对项目所在地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
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
实现性和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损失将不会赔偿。
3.2.6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设计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
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
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资格审查资料
3.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
印件。
3.4.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与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
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并标明序号。
3.5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5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
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4.投标
4.1 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
4.1.1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工程业务--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系
统拒绝。
4.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
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4.2.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
标文件,最终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
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4.3.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
将不予退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26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
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
人应使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线上签到。
5.2开标程序
5.2.1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投标人代表持本单位CA数字证书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线签到。
2开标时间到,在线公布投标人招标人代表监督人等有关名单。
3开标顺序:
投标人解密: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进行
加密,投标企业在开标前须自行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在解密时间到达后,系统做出解
密提示,请各投标人自行解密即可。开标解密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
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
唱标。查看唱标信息系统不提供语音在线播放,该页面停留5分钟供投标人查看
,如无异议视为同意。招标人监督人需要关注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随时在线提出的异
议问题沟通等信息,并做好及时回复
招标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标结束,点击开标结束,并进行招标文件导入。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
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
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27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
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参考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在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
全部投标,由评标委员会界定是否存在竞争,当评标委员会认为仍然存在竞争时可以
继续予以评审。
6.3.3无效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废标处理。
1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和加盖公章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没有工期完成质量
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
式投标的
6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8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
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28
7.1.2评标后,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
示中标侯选人及其全部企业信息,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招标人按规定向中标人签发中
标通知书。
7.2中标通知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3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中标人提
供相同额度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2日内,由中标人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
标人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网上合同备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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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
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
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0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6 不良行为记录
招标人投标人专家评委代理机构在整个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反上述纪律要求
及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由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南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公示办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予以曝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前附表须知。
3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签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签单位 公章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无行贿承诺函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信用查询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8.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服务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设计方案 符合第五章设计任务书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评分办法 评分标准 分值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若有效投标报价为五个以上时: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去
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若有效投标报价为五个或少于五个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
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的
偏差率计算
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
10分
投标报价1
0分
每正偏离1%,扣0.5分,扣完为止,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
效标处理
0-10
32
每负偏离1%,扣0.3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报价项目中得分数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分值内插。
企业荣誉
8分
投标人近五年,即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已完成的博
物馆或纪念馆不含临时性场馆设计项目,其中荣获全国博
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含特别奖的每个得4分荣获展陈
类或博物馆相关荣誉证书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8分。
0-8
投标人近五年,即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已完成过一
项博物馆或纪念馆不含临时性场馆的设计业绩得2分以中
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此项最高得4分。类似项目业
绩7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类似建筑设
计项目,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得1分,最多得3分。
0-7
设计人员配
置7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得3分
2专业人员配置:设计人员数量满足工作需要,专业配置合理
,技术支持完善。最多得4分。
0-7
服务承诺8

针对本项目提出服务承诺,酌情打分,合理得6-
8分,较为合理得3-5分,一般得0-2分,否则不得分。 0-8
商务部分
34分
企业信用4

应用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结果,信用等级对应的分值
为:AAA为4分AA为3分A为2分B级及无信用评价结果为0分。
市域外新进入我市的建筑业企业其初始信用信息按A级认定。
0-4
1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0分
室内装修及展陈整体设计方案风格鲜明,新颖统一,与本馆内
容主题协调,整体性强。
优得5.01-10分,良得3.01-5分,差得0.01-3分,缺项不得分。
0-10
2对功能分区合理,突出主题,注重空间的科学布局和合理利
用。各展区之间各展区与公共空间之间过渡自然,单个展区
主线明晰,不同参观流线脉络清晰,相辅相成。16分
优得10.01-16分,良得5.01-10分,差得0.01-
5分,缺项不得分。
0-16技术部分
,暗标56

设计方案
56分
3主题设计明确展陈大纲清晰图面优美构思理念新颖
资料详实内容全面完整具有系统性,对游客吸引力强掉重
点亮点的营造和表现突出设计方案不与其他博物馆雷同,
打造国内一流博物馆突出挖掘反映内容主题事件历史文
化价值和地位10分
优得6.01-10分,良得3.01-6分,差得0.01-3分,缺项不得分。
0-10
33
4展示手法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技术含量高,能够
代表行业水准。展示效果具备亲民性和互动性,数字科技内容
的表现力强。有效运用灯光数字及多媒体系统与文物艺术
品专业展柜及场景还原等技术手段展示重要展项。15分
优得10.01-15分,良5.01-10分,差得0.01-5分,缺项不得分。
0-15
5经济技术指标设置合理,符合项目投资需求,可操作性强5

优得3.01-5分,良得1.01-3分,差得0.01-1分,缺项不得分。
0-5
暗标要求:
1.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MicrosoftWord2007或以上
2.字体要求:宋体上页边距:3厘米下页边距:3厘米左页边距:2厘米右页边距:2
厘米对齐方式:左对齐大纲级别:正文文本行距:固定值25磅段前:0行/0磅段
后:0行/0磅正文纸张方向:纵向正文字体要求:四号纸张大小:A4左侧缩进:0字
符/0厘米右侧缩进:0字符/0厘米
3.不允许涂改或删除痕迹不允许字体涂色正文字体不加粗不允许出现目录不
允许出现页眉页脚页码
4.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标设图形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5.请严格按照以上格式编制技术标文件,否则引起严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34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
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5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价格评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商务评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文件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技术评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人员配备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
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
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
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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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
GF20150210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专业建设工程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年 月 日
37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南阳医圣祠文化园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阳医圣祠文化园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
3.工程内容及规模: 。
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 。
5.工程投资估算: 。
6.工程进度安排: 合同签署后75日历天内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其中: 15 日历天内完成大纲编制,大纲确定后30
日历天内按照大纲完成深化设计, 深化设计确定后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随后提交设计文件进行图纸审查,并达到招标要求。
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1)
本合同项目设计范围包含:医圣馆,中药标本馆,中医药体验馆。本次室内精
装饰装修设计与展览设计任务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展厅位置 精装设计面积() 展览设计面积()
1 医圣馆地首层 2440.7 3226.42
2 医圣馆地二层 3063.8 5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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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设计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规程等要求,完成上述相
关区域内的室内精装修设计及相关展陈区域内的展陈设计工作。
2.工程设计阶段:
完成上述区域室内设计及室内展陈设计,包括深化展陈大纲方案设计方案扩初设
计内装施工图设计展陈施工图设计等。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设计人应完成以下工作:完成上述相关区域内全部室内精装修及展陈方案设计,
包括深化展陈大纲方案设计方案扩初设计内装施工图设计展陈施工图设计
设计概算编制施工过程期间配合采购人对施工单位工作的全程跟踪做好设计服务
工作及采购人的其他相关要求等。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2023年 月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2023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本合同设计服务工作最终完成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本合同设计项目如有延期
非设计人原因,则设计费用额外增加,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3 医圣馆地三层 1391.5
4 医圣馆地四层 390
5 医圣馆地五层 203
6 医圣馆地六层 203
3226.42
8 中药标本馆一层 401.5 1785.91
9 中药标本馆二层 0 210.96
10 中医药体验馆一层二层 266.6 1591.31
11 中医药科普馆一层 25 379.08
总计 8385.1 10954.9
39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设计服务费总价包干。
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项目设计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函及其附录
5投标文件包括相关技术标中的设计方案等
6发包人要求如果有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各类型会议记录文件电子版
文件扫描件往来电子邮件电子照片微信记录短信记录等均构成合同文件
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日期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
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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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壹份
副本伍份,设计人执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41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42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
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
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
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
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
的文件。
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
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
称设计任务书。
1.1.1.7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
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8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
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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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
法继承人。
1.1.2.3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
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设
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5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
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6项目设计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
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
1.1.2.7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一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
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
1.1.3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
1.1.3.1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
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1.1.3.2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专业建设工
程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
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
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1.1.3.3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
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
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
竣工图编制服务等。
1.1.3.4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
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
1.1.3.5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
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工程设计资料包括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项
目基础资料包括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文件报告如选址报告资
源报告勘察报告专项评估报告等资料如气象水文地质等协议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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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水电气运输等和有关数据等其他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包括地上和
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线缆管道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
据和其他相关资料。
1.1.3.6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
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
1.1.4日期和期限
1.1.4.1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开始设
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设计日期实际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
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2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
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设
计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
1.1.4.3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人完成工程设计及
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直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5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1.5合同价格
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
1.1.5.2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6其他
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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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
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
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
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
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
此产生的设计费用。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
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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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
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6.2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
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
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6.3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
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
函的内容。
1.7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
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
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设计人提供的技
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保密期限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1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
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许可核准或备案。
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有关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
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
,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
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2.1.2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
管部门等,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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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
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
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
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
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2.3发包人决定
2.3.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
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或设计费用等问
题按本合同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
2.3.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
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设计人的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2.4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5设计文件接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专
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
提供施工配合服务。
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
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
期延长的责任。
3.1.2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3.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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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项目设计负责人
3.2.1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
目设计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与注册执业证书编号或职称联系方式及授权
范围等事项,项目设计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
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
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
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
目设计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设计负
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的,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3.2.3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通知中应
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
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执
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
.1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设计人人员
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
,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工艺土建
设备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等。
3.3.2设计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必须
是本项的设计负责人或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设计人应及时向发
包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
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
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执业经验等资料。
3.3.3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
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
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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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撤换。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
任。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
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
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
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
。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
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
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设计分包管理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
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及执业经历等。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
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
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
,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3.5联合体
3.5.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
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
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5.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
履行合同。
50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工程设计资料
4.1提供工程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工程设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附件2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供工程设计
所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及时地在相
应工程设计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设计人的正
常设计为限。
4.2逾期提供的责任
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
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外时,设计人有
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
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并相应延长设计周期。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1对发包人的要求
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发包人提出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
业健康的要求应当符合法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
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鼓励设计人使用可靠的创新技术和新材料。
5.1.2对设计人的要求
5.1.2.1设计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设计。
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
经发包人确认。
5.1.2.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
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
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
,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
51
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
承担。
5.1.2.3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应当采用合同约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满足质量
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5.2.1发包人的保证措施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
5.2.2设计人的保证措施
设计人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
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1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5.3.2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
能够实施。
5.3.3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
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5.3.4工程设计文件应当保证工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
节约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本要求合理布局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
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
步设计。
5.3.5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专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
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5.4.1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
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
责任。
52
5.4.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
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发包人承
担。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
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
施。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设计进度的依据,发包人有权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计
划中列明的关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工程设计进度情况。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的设计周期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明确约定各阶段
设计任务的完成时间区间,包括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的交流时间,但不
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发包人的审查时间。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设计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设计人应
向发包人提交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
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及时完成审核和批
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2工程设计开始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设计所需的许可。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应
符合法律规定,一般应在计划开始设计日期7天前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工程设计工作通知
,工程设计周期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
款后,开始工程设计工作。
各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设计人收到的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
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
53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资料或所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不符合合
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
3发包人提出影响设计周期的设计变更要求的
4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始设计日期
顺延完成设计日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况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
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上述情况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发包人
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
,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延长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设计人进行书面答复。
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
,则视为设计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发包人批准。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
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发包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
发包人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
付相应设计费用。
6.3.2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按照第14.2款设计人违约
责任承担责任。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
程设计的义务。
6.4暂停设计
6.4.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
的设计周期。
6.4.2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14.
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15天内仍未复工
54
的,视为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
担责任。
6.4.3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
有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
应设计费用。
6.4.4暂停设计后的复工
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
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除设计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外,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
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下达提前交
付工程设计文件指示,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
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
包人接受该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设计
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
认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应
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周期。
6.5.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或设计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
文件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
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1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7.1.2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具体形式的电子版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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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
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
7.3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中约定。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
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设
计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15天。
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
求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
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
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8.2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
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
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
支付费用。
8.3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
工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设计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
见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
求,设计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应当根据
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4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
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
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
56
设计人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
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
供有关补充资料。
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设计人有义务按照
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
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8.5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
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
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
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
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6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
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
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
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8.7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
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设计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参加试车试运行
考核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服务时限外仍要
求设计人负责上述工作的,发包人应按所需工作量向设计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合同价款组成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各组成部分的具体
数额,主要包括: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57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使用的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
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
10.2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
每平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等双方认可方式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
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
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条件
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
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
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预付款的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
的开始设计日期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设计人有权向发
包人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设
计人有权不开始设计工作或暂停设计工作。
10.4进度款支付
58
10.4.1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
款。
10.4.2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均
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0.5.1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的约定
及时支付尾款。
10.5.2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
件6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工程设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10.5.3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
10.6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计人账户。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1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设计人提供书面
要求,设计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发包人要
求变更工程设计。
11.2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
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设计人可按
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发包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
共同接受的修改。
11.3如果由于发包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设计
人的设计工作减少,发包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设计人协商
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4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
修改,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59
11.5如果发生设计人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于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
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设计人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设计周
期的变化的详细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
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关于增加合
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1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
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
要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2.3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
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
13.知识产权
1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
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
著作权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
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
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
设计人,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
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
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
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60
13.4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
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13.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
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4.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
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
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
,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
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14.1.2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
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
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15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
应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15天后发包人支付
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14.1.3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
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天内按本合同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
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
14.1.4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
,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
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
违约金。
14.2.2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
,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
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
61
14.2.3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
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
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
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14.2.4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
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
约责任。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
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
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
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
生争议时,按第17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5.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
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
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
告及有关资料。
15.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
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
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
责任。
62
16.合同解除
16.1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
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
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
,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6.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
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16.4合同解除后,发包人除应按第14.1.1项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
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由于非设计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
设计人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争议解决
17.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
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
按下列约定执行:
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63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
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
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
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
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
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承担一半。
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
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
律技术标准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
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事项另行约定。
17.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
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
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
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
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64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补遗投标文件
1.2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法律法规。
1.3技术标准
1.3.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函及其附录
6发包人要求
7投标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
9招标文件及补遗
10投标文件
11其他合同文件。
1.5联络
1.5.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
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相关文件可以以电子文件形式,在双方微信工
作群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布送达。
1.5.2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65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6保密
保密期限:对涉保密资料及成果,双方应按照保密期限的要求执行。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1发包人其它义务: / 。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项目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确认设计人
的工作负责签署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等。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3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发包人决定
2.3.1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应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规划布展
范围内的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现行规定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工
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如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和型号等,并提供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3.1.2设计人其他义务: 配合发包人完成后续施工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
66
3.2项目设计负责人
3.2.1项目设计负责人
姓 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
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应提前 3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取得发包人批准。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如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
损失。
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天内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按签约合同价的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设计
负责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
的直接损失。
3.3设计人人员
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天之
内。
3.3.2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每人次按签约合同价
的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全部工程。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不允许分包。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设计资质范围内不允许分包
67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属高科技保密性专利技术设计分包的情况需书面报请发包
人确定设计人和分包设计人就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另行商定 。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设计人自行决定 。
3.5联合体
3.5.1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本合同不涉及联合体。
4.工程设计要求
4.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4.1.1工程设计的要求:参见设计任务书。
4.1.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4.1.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必须达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度要求,且满足采
购人要求及相关审批部门的要求。
4.1.4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按照法律技术标准要求,必须达到合理使用寿
命年限。
5.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5.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5.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 5 天内包括总和分阶段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5.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设计人递交进度
计划后5天以内。
5.2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5.2.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工作进度时间限制顺延。顺延累计超过30天,则相关设计服务费按照本合同费用标准
予以额外增加。
68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5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5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5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非设计人原因导致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不超过20%,设
计费用不予增加,设计周期顺延设计工作量超过20%,设计费用按照本合同费用标准
予以增加,设计周期顺延
5.3暂停设计
5.3.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周期顺延,若增加了设计工作量,需增加设
计服务费,具体费用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另行协商确定。
5.3.2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的情形时,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
面通知,设计周期顺延。若暂停时间超过2023年12月31日,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费
用标准协商增加相应设计费用。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与设计人按照本
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协商增加相应设计费用。
5.3.3暂停设计后的复工
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
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除设计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外,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
包人与设计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协商增加相应设计费用。
5.4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5.4.1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无 。
6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6.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6.1.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69
1.方案设计阶段提供:提供方案设计成果纸质版三套A3幅面,电子文件一份
。电子文件需两种格式文件,一种包含文件格式为CAD文件的.dwg文件和文档文件的.d
oc文件,如有其他格式一并提交另一种格式为JPG格式文件或PDF格式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所需的成果纸质版五套包括设计
概算,其中设计概算应包括各个展馆区域的造价概算并要分别体现。电子文件需
两种格式文件,一种包含文件格式为CAD文件的.dwg文件和文档文件的.doc文件,如有
其他格式一并提交另一种格式为JPG格式文件或PDF格式文件。
以上成果电子版均为非加密成果。
7.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7.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7天。
7.2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3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
工程设计文件。
7.3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由发包人结合与相关部门沟通情况而定。
7.4因包人发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
期延长由发包人承担。
8.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8.1设计人不仅应当在交付初步设计文件至初步设计评审合格时间内提供配合服务
,而且在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均需积极配合服务。如设计人不配合施工
期间的跟踪服务,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发包人将收取签约合同价的5%作为罚款。
9.合同价款与支付
9.1合同价格形式
其他价格形式: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含完成本合同项目约定区域涉及设计
人的所有工作量的全部费用,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与施工单位配合竣
工验收等相关工作。设计人应配合参与方案设计评审施工图评审及相关费用和多次
评审包含征求地方各界人士意见及后续配合工作,设计人所发生的费用一并包含
在本合同价款内,不单独计费,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申请增加招标范围内设计
费用。
设计过程中,设计人无条件做好与新馆建筑结构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
70
本合同相关价款包括设计人为完成本次合同区域范围内各项设计工作要求的全部
生产生活管理材料利润配合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种应有的全部
费用。外地企业的差旅费均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9.2定金或预付款
本合同定金为签约合同价款的20%。发包人应在本合同签署后,10日内,发包人向
设计人支付。
9.3进度款支付
9.3.1支付
付款方式:
1) 签订合同后,10日内,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20%,作为定金
2)
设计人完成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提交方案效果图及扩初图并通过发包人确认
后,10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50%
3)
设计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施工图并通过发包人确认后,10日内,发包人向
设计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
4)
设计人完成展陈施工图设计,提交展陈施工图并通过发包人确认后,10日内,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
5)
项目竣工验收或展馆开馆后,10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7%
6)
项目竣工验收或展馆开馆2年后,10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
结清全部尾款
10.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0.1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5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5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71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5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1.专业责任与保险
11.1设计人不需提供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2.知识产权
12.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
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本项目完成之日,设计人停止使
用发包人提供的一切资料。
12.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应用于本项目场馆相关工作。
12.3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自行承
担。
13.违约责任
13.1发包人违约责任
13.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
设计工作的,双方解除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
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按照本合同价款相关费率计算实际完成设计工作的设计费,
并在确定后10日内支付,并另行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13.2设计人违约责任
13.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
解除合同,发包人不退还设计人的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
直接经济损失。
13.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每逾期一日赔偿5000元。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为设计费的5%,但给发包人造成
其他损失的,除支付逾期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2
13.2.3设计人设计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
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按发包人直接
经济损失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13.2.4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按签约合同
价的5%作为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4.不可抗力
14.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如新冠等类似重大疫情及其他影响社会生活的社会突发事件等 。
15.合同解除
1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违反合同约定,受到发包人3次以上处罚,并未能及时整改
到位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按相关约定进行索赔,并追究相关责任。
16.争议解决
16.1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16.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6.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
16.2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17.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73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74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背景
南阳是医圣故里,是中医祖庭医圣祠所在地,是中医药文明的发祥地。医圣祠是
我国东汉时期伟大的医学家张仲景的墓祠纪念地。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2年2月被国家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医圣祠为国家中
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国家3A级旅游景区,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全国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河南省对台交流基地,河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河南省华侨国际文化交流示范基地,京豫宛合作仲景书院
的所在地,张仲景医药文化节仲景论坛和中国艾产业发展大会三大节会论坛主体活
动举办地,南阳著名的历史人文景观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
二项目概况
张仲景博物院是医圣祠与医圣祠文化园的管理机构。医圣祠文化园是河南省十
四五重点项目,功能定位是全球中医圣地和世界中医药文化地标。2021年6月国家中
医药管理局把医圣祠文化园项目纳入十四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重点
项目--
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中予以重点支持,纳入中医药博物馆事业统筹建设。张仲景博物
院是国家中医药博物馆的组成部分,实行一馆二址,张仲景博物院建成后加挂国
家中医药博物馆医圣馆机构牌子。
医圣祠文化园规划占地689亩,总投资50亿。以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医圣祠为核心,
拓展周边区域建设,打造全球中医圣地和世界中医药文化地标。建设分两个区域,一
区为文化传承区,建设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医圣馆仲景书院中医药科普体验馆
仲景国医馆中医抗疫馆中药标本馆坐堂行医馆朝圣广场医圣山医圣廊
桥恢复中轴线医林会馆原历史十八大景观等二区为产业发展区,主要功能有中
医药服务贸易产业孵化药企总部研发文旅和文创融合会议会展医疗康养
艾产品交易配套服务等。
张仲景博物院文物博览总建筑面积43200,总展览面积21000。下设国家中医
药博物馆医圣馆仲景国医馆中药标本馆中医药体验馆仲景书院等。
75
其中,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医圣馆,总建筑面积30500,展览面积约14222,文
物库房面积2862,办公面积1487,报告厅面积500,展览辅助面积1487。仲景
国医馆,总建筑面积4000,展览面积约1800,仓库面积330,办公面积300,
报告厅面积246。中药标本馆,总建筑面积3700,展览面积约2400,仓库200
,办公面积130。 中医药体验馆,总建筑面积5000,展览面积约3000。
三本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总体介绍和要求
本项目设计范围包含:医圣馆,中药标本馆,中医药体验馆。本次室内精装饰装
修设计与展览设计任务范围详见下表。
二具体功能定位及设计需求
1.医圣馆:
功能定性为中医药通史展览展出从远古时期到习总书记视察南阳时段和张仲
景医学通史展览。展览重点突出张仲景医学通史。其中张仲景医学通史体量要占该展
览三分之二。精装区域功能定位为重要的公共空间贵宾接待室报告厅电梯厅
公共卫生间。
序号 展厅位置 精装设计面积() 展览设计面积()
1 医圣馆地首层 2440.7 3226.42
2 医圣馆地二层 3063.8 534.80
3 医圣馆地三层 1391.5
4 医圣馆地四层 390
5 医圣馆地五层 203
6 医圣馆地六层 203
3226.42
8 中药标本馆一层 401.5 1785.91
9 中药标本馆二层 0 210.96
10 中医药体验馆一层二层 266.6 1591.31
11 中医药科普馆一层 25 379.08
总计 8385.1 10954.9
76
2中药标本馆:
功能定性为中药标本展览和中医抗疫展览,中药标本展览重点突出张仲景经方中
涉及的中药标本南阳八大宛药南阳道地药材和南阳艾草,中医抗疫展览重点突出
历史上发生的重大疫情以及中医药抗击非典新冠病毒疫情。精装区域功能定位为
串联各展厅的门厅贵宾接待室电梯厅公共卫生间。
3中医药体验馆与科普馆:
两馆功能定性为中医药科普和中医药体验,利用寓教于乐的多样展陈手段,集中
展示和传播中医药文化与科学。精装区域功能定位为串联各展厅的门厅公共卫生间

三本次应标方案设计要求
针对本项目任务范围详见前表应标成果为概念设计。要求应答人根据采购人
提供的基础设计图纸,提炼展览主题思想内容空间表现脉络节奏并完成初步大纲设
计及概念方案设计。设计应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引领性。
设计方案的表现形式为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陈列大纲及概念形式设计要以国家
现行有关规定标准为依据并符合以下要求:
具体设计要求如下:
1以人为本做为展览基石
本项目在提供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展览内容空间体量和各类材料设备等
的选择,以观众的体验感受为依托和出发点,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
2.展览主题突出内容全面脉络清晰
以各展厅展览大纲为基础,在保证内容的完整性逻辑关系和脉络清晰的前提下
,对大纲中的框架内容进行分段组合,用展览陈列语言进行解读创作或升华,以突
出重点亮点和创新点,在体现展览形式设计多样变化的同时,达到展厅风格统一中
的多元和谐。
3.布局合理展现流畅层次丰富
采用合理的空间布局划分,运用适合的陈列方式,在考虑消防疏散和观众观展顺
畅的基础上,规划好展厅的空间布局和参观流线,做到功能布局合理参观流线科学
。并采用现代科技材料工艺等手段,丰富空间的展示内容。
4.注重创新营造展览展示的复合功能
77
应充分利用展厅现有的建筑空间特点,在确保展品安全的前提下,展览设计应符
合展览定位,突出创新理念,并融入全新策展理念,综合运用前沿展示技术现代科
技材料工艺等多种手段从展品特色历史意义文化内涵等方面阐述文物藏品的价
值,兼顾知识性趣味性参与性,既契合传统各类型质文物展览理念,又创新展览
形式和增强社教功能。
四中标单位任务要求
中标单位任务为设计陈列布展大纲及空间形式设计,并以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标
准为依据符合以下规定要求,最终表现形式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呈现。
一设计依据及标准
1布展设计中的各专业用量及标准应符合国家住建部及省市有关设计标准及规
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博物馆建筑
设计规范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展览馆安
全防范措施等其它相关文件中的规定。
2设计深度不低于国家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016版中有关初步设计的要求。
3设计成果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2018年版),文化旅游行业标准LB/T055-
2016等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如发生在设计期间国家河南省或南阳市颁布
新建设消防等方面的规范要求,按新颁布标准执行。
二总体设计原则
立足河南,放眼全国,高品质高标准按照打造国家级以中医药文化为主题的教
育圣地,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从研究到展示功能打造上,力求在内容方案以及展示
特定空间的基础上,塑造出能鲜明准确地表达或烘托主题思想和内容的艺术空间和
环境空间的工作。应遵循一下参考原则:
1整体协调性
布展形式与展示内容一致,使主题突出,重点展项鲜明。同一展馆内不同展厅的
风格不强求一致,但相邻展厅过渡自然和谐。布展色彩灯光运用合理,既充分体现展
项的内涵,激发公众对展项的浓厚兴趣和良好情绪,又给公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科学
知识的环境。
78
2布局合理性
在符合建筑设计耍求前提下,尽量利用建筑空间布局。在整体布局结构空间上要
处理好展馆展项展项个体的关系,做到疏密有序,主次分明。参观路线要清晰,动
静结合,高低潮分布合理。力求体现共性中有变化变化中求统一的特点。
3科学性和艺术性
利用现代各种展示技术,实现功能与目的的统一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展示格调
高雅,造型优美,设计符合人类工效学,在突出科普教育中心展览教育特征的同时,
体现科学与艺术的和谐统一。
4创意性和特色性
在设计展示风格时既要根据展项的内容和展示方式,也要考虑参观的主体。设计中
还要力求体现地方特色和主题特色,不拘一格,形成自身独特的展示风格,不随意模仿
。在展品展项设计中应力求创意新颖避免雷同,通过采用形式多样的高新技术的展
示手段,深化科普
教育,并尽可能做到一组展品反映多个题材或多个展品提升一个题材的意境深
度。
5主题性和逻辑性
展区设置和展项设计应紧扣主题部署和整合,要有清晰的展示主线。在总体设计
逻辑架构表现形式上精心构思,使展区设置
经纬分明一气呵成。展项设计众星拱月互相辉映。围绕主题,还原历史,注
重空间时间和事物的协调统一。
6参与性和互助性
展品展项的展示方式强调要具有参与性和互动性,能吸引观众的兴趣,寓教于乐
,尽量避免设置过多的静态展示。要在大幅提高展示形式与内容感染力的同时,考虑
以人为本的原则,保证舒适度。
7安全性和可靠性
布展设计要充分考虑参观人流的疏密程度,还要考虑展项的稳固安全并便于操作
。AV和灯光系统的建设,直接影响展顶的展示形象和使用效果,因此设计方案应充分
考虑采用成熟的技术和产品,在设备选型和系统设计中尽量减少故障的发生。更要把安
79
全放在第一位,要充分考虑参观人群及项目实际,进行系统性设计,避免未来实施营
运的隐患。
8先进性和延伸性
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今后的发展需要,特别是方便展项的日后更新和维护。在注
意工艺可行和经济合理前提下,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包括新型的材料结构构成和
施工工艺,以及处理好通风采暖温湿调自通讯消防隔噪视听等要素材质
需环保节能,以降低运行成本。
三陈列大纲
1内容设计:定位准确,主题鲜明,体系完整,结构合理。
2展品组织:文物标本的选择及数量与内容适配,展品组合科学合理。
3辅展设计:各类辅助展品围绕展览主题与重点内容重点文物组织设计,形式
多样,配置合理,数量适宜。
4文字说明: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详实准确。
5设计特色:理念创新,突出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独特性。
四设计质量要求
1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对原结构和设备有效合理利用。必须对现有物业条件进行详
细排查,对现有设备设施可使用情况详细排查,对未来产生的工作量必须纳入设计范
围。
2设计需控制好室内环境质量按类控制。装修材料应按照民用建筑室内
装修工程环境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40要求设计。
3设计所使用的装饰材料应符合相关防火和室内环保的要求。内部地面墙面
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等级应符合最新国标。
4设计展柜灯具设备模型时需考虑维护检修更换。
5布展区域照明讲解设备开关需智能化控制,照明光源为LED。
6原建筑总配电房引入博物馆强电机房电缆桥架工程量必须包括。
7原建筑采光顶门窗户因布展装修设计需要封闭所产生的遮阳膜窗帘费用
必须包括。
8如有用水设施,防水措施必须包括。
80
9投影机采用DLP技术,影院投影采用光纤综合布线,要求集中控制全馆多媒
体设备。
10所有主辅材料机电设备智慧展馆流媒体影片具体规格参数按照相关
附件要求执行。
11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并以要求高
者优先。
12所有涉及智能化与多媒体软硬件艺术品设计施工流程验收按照相关国
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执行。如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高的为准。如标准
在执行时国家相关部门颁布新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
13雕塑类艺术品及艺术场景要求主创人员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雕塑类艺术品
材质要求长久存世,使用石材金属等材质的品质产地规格尺寸必须经过招标人
认可。
五中标单位后续设计成果深度及要求
一方案设计成果要求
1完整的文字说明要求说明布展设计的理念特色总体布局设计流线空
间形象展示手段材料运用等。
2完整的图纸表达总体布局的平面图交通流线图重点空间效果图灯光及
材料运用效果图展示效果图等,力求丰富详细真实包括设计部位的装饰效果
图,各展厅效果图不得少于1张。
3布展设计区别于其它展馆的特点及亮点。
4新型展示技术新媒体技术在布展中的应用说明。
5设计文本成果为A3纸质版册5套及电子版。
二深化方案设计成果要求
一图文系统设计要求
1功能定位
图文系统是整个布展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文字色彩图形图像等元素与
馆内布展装饰有机整合,传递展示理念展品信息操作说明等信息,引导游客进行
参观。
2设计要求
1图文板的设计要求
81
总体要求:设计风格应遵从博物馆的整体设计风格,始终贯彻基本定位。图文系
统的设计风格定位要有整体统一的考虑,不同的展示区域根据主题内容和形式特点
有所区分。
布局:一目了然,功能清晰,布局合理,满足引导游览知识介绍操作说明
展品说明等功能的需要。
形式设计:与展区的装饰风格相协调,结构合理体现人性化设计的原则,符合
人体工程学色彩学等。
平面设计:精心设计,画面充实,可阅读性强。所有图片图形照片科学
绘画的运用需科学准确反映内容要求。准确应用相关的字体字号字间距色彩
体系及图案风格等设计标准。
二灯光系统设计要求
灯光系统工程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常设展区公共空间影院等相关区域。
1根据灯光系统的总体要求和设计的具体要求,完成灯光系统的深化设计。
2各类交互连动操控的程序设计。
3编写灯光控制系统设备软件系统的相关技术文件操作及维修手册等技
术文档。
三大纲设计成果要求
1完整的大纲及展陈内容脚本,内容包含文字图片涉及南阳本地的图片由馆
方提供与博物馆提供展品相结合的文字介绍等。
2设计文本成果为纸质版册5套及电子版。
四施工图设计成果要求
1.完整的精装修专业设计施工图纸,展陈专业施工图纸,二次机电图强电专业
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照明设计图。
2设计文本成果为纸质版8套及电子版。
五设计交底
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后,对接后续本项目施工公司完成设计交底,需将全部设计方
案图纸设计成果移交建设方。
8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83
目 录
一商务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5资格审查资料
6拟派人员情况
7其他资料。
二技术部分
84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投标总
报价为大写
元,工期交货期/监理周期/设计周期为合同生效后 日历天,质量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85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服务周期
质量
投标有效期
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优惠及服务承诺:可另附表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86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87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88
四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附:请附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或电子投标保函截图或免缴证明或减半缴纳证明或承诺函

89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方式 传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等材料的扫描件。
9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附2019年2020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91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建筑面积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92
四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建筑面积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93
六拟派人员情况
一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出生年月: 年 月
执业或职业资格
学历 职称
职务 从事本专业年限
自 至 公司/职务/项目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项目负责人须附其执业资格职称证若有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业绩合同等证明
的扫描件。
94
二拟派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年限 职务 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
1
2
3
4
5
6


以上人员须附其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扫描件。
95
七其他资料
其他实质性的优惠承诺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96
技术部分:
投标人根据要求,格式自拟。
本次招标中的技术文件重点为设计方案的陈列布展大纲及概念形式设计,并以国家现
行有关规定标准为依据符合以下规定要求,最终表现形式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呈
现。
一陈列大纲
1 内容设计:定位准确,主题鲜明,体系完整,结构合理。
2 展品组织:文物标本的选择及数量与内容适配,展品组合科学合理。
3
辅展设计:各类辅助展品围绕展览主题与重点内容重点文物组织设计,形式
多样,配置合理,数量适宜。
4 文字说明: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详实准确。
5 设计特色:理念创新,突出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独特性。
二概念形式设计
1
设计内容:包括空间布局展线流线序厅及平面重点艺术品多媒体色
调色彩照明VRAR应用等分项设计。
2
设计标准:设计理念科学独到,合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艺术成果,展示方
式灵活多样,含参与互动体验项目,力争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3
设计风格:形式与内容协调统一,艺术风格鲜明,体现雄浑大气精妙雅致,
同时结合地域风格时代特点。
4
空间规划:与内容设计对位准确相互协调,空间规划合理流线顺畅,设计
97
要素全面重点突出。
5 展线要求:展线设计流畅合理,符合观众参观习惯,便于观众流通。
6
分项设计:分项设计全面合理细致图文版面设计科学合理层次清晰
艺术品多媒体等运用科学适度。
7
展览设备:体现科技含量,适当运用数字化展示设备。展柜锁具展具灯
具电源等基本硬件要求坚固美观安全防火使用方便。材料选择体现文保环保
现代性和超前性。
8 照明设计:照明设计科学合理,符合文物保护要求,避免眩光强光。
9
色彩要求:整体基调统一,局部相应变化,细节色彩运用灵活,与内容统一协
调。
10
音响要求:展厅内根据特定内容可适当配置音响,起到渲染气氛作用。要求音
响清晰音量适度,不影响讲解和参观。
11 设计理念:以人为本,充分考虑观众休息设施的配置。
98
技术标暗标格式要求:
注:1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MicrosoftWord2007或以上
2.字体要求:宋体上页边距:3厘米下页边距:3厘米左页边距:2厘米右页边距:2
厘米对齐方式:左对齐大纲级别:正文文本行距:固定值25磅段前:0行/0磅段后:0
行/0磅正文纸张方向:纵向正文字体要求:四号纸张大小:A4左侧缩进:0字符/0厘米
右侧缩进:0字符/0厘米
3.不允许涂改或删除痕迹不允许字体涂色正文字体不加粗不允许出现目录不
允许出现页眉页脚页码
4.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标设图形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5.请严格按照以上格式编制技术标文件,否则引起严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技 术 标 暗 标 部 分 封 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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