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2022-09-28
询价公告-2022-09-28
1、项目名称:微电影制作项目。
2、项目联络人:何津,电话:********。
3、项目实施地点: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4、项目内容:制作包河区检察院关于信访调解视频,宣传法律知识,关注问题家庭、关爱未成年人系列情景。时长不少于5分钟,4K高清,高保真立体声。
5、预算金额:*****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付款方式:依据合同约定给付。
7、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规范标准,满足询价方的使用要求。
8、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稳定的制作团队,有资深导演、专业摄像师、灯光师、后期制作师等;具有完备的硬件技术支持,拍摄所需硬件设备齐全(需自有S35mm规格可更换镜头数字电影机、M4|3规格可更换镜头无人机),提供设备采购发票清单;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等工作内容,有一定法律领域的宣传创作经验和素材积累,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诚信、合法经营,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来,承接过5个以上省级及以上法律行业的视频案例,并主要业绩和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必要时提供宣传片验证;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曾制作的作品获得2个省级及以上奖项;能够提供省级企事业单位合作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的服务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程中未发生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因交货拖延而严重的情况;不得将业务进行二次分包或转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9、报名递交材料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9月30日截止。
10、询价审查地点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询价审查时间另定。
11、询价报送材料: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的材料、报价单等。
12、询价方式:综合评审合格后最低价中标。
13、报送方式:材料需在公告时间内交至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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