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海洋环境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387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海洋环境监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万元,招标人为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按照公司发布的环境监测计划,根据海
洋调查规范GB 12763.1-2007与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1-2007,并结合项目特点,
开展运营期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制定海洋环境监测方案,组织实施海洋环境监测,编制满足
相应主管部门要求的海洋环境监测报告,并按季度将完整纸版和电子版监测资料提交给招标
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海洋环境监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海洋环境监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验监测能力包
含海水沉积物海洋生态领域相关项目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文版
5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海域海洋环境监测项目业绩以
合同复印件为准,包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承包范围等评审要素的内容。合同中如果不能明
确显示承包范围等,需提供其他资料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单位,需提供银行等第三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持有所属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
内任意时间。
3.3本次招标要求委托代理人如设有时需持有所属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
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2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4 月1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
售后不退。委托代理人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
务中点击公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本项目编号为:20233874,点击招
标服务微信报名,输入项目编号,上传相关资料,提交文件购买申请,查验通过后完成
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获取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31号山
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停车场东侧,可通过现场或快递方式获取纸质版招标文
件,电子版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4.3联系人:周女士0546-8798828,15205468922。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过微信公众号上传相关
资料。此阶段的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后,向其发售招标文
件: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
内容需包含文件购买,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人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CMA 证书及附件具体要求见3.135业绩证明材料具
体要求见3.15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及社保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31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31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陆仟 元整。投标保
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以银
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指定帐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银行电汇汇款信息
应注明:SL20233874。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其投标保证金
的递交按照中国石化的集团工单财资2017223号文的规定执行。
7.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3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7.4招标金额:33万元含税。
7.5招标范围:根据相关规范环评文件相关要求,开展运行期海洋监测的所有项目。
7.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7.7项目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东港池东突堤北端
7.8质量要求:合格,应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9 HSE管理要求:达到无HSE事故,并执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10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
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
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诫勉谈话警告或通报批评
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7.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泰达MSD G2 座11楼
联 系 人:董莎莎
电 话:18526596198
电子邮件:tjlngqg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31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包翱宁
电 话: 15154666060
电子邮件: sljl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