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公务出行定点车辆社会化服务企业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坪县公务出行定点车辆社会化服务企业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坪县公务出行定点车辆社会化服务企业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华坪县公务出行定点车辆社会化服务企业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坪县公务出行定点车辆社会化服务企业采购
2.项目编号:中昕(CG)招字YN(2023)012
3.采购预算:0元
4.服务出行保障范围如下:
4.1.发生各类重大安全或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突发事件,需派出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4.2.参加县级临时通知并有时限要求的紧急会议,县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公务活动;
4.3.县政府批准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调研、接待等公务活动;
4.4.省和其他州市到我县督导、调研、检查、考核、考察等公务活动;
4.5.前往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以外且公共交通工具未覆盖的地区;
4.6.按规定组织到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以外的扶贫、进村入户调研等集体公务活动;
4.7.政府确定的执法执勤部门以外,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综合执法等工作用车;
4.8.县本级所有党政机关单位需要保障的其他公务活动。
5.采购内容: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国家邮政局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3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共华坪县委办公室 华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坪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华坪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华办发〔2020〕4号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云办发〔2015〕2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选拔有实力的社会汽车租赁企业,在各单位公务车辆不能满足公务出行需求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租赁社会定点服务商的车辆保障公务出行。
6.服务要求:
为保障甲方公务出行车辆使用需求,乙方在甲方驻地专门设置公务出行定点车辆社会化服务租赁网点。
6.1维修: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后,报供应商,一起检查车辆情况,出具车辆送修单。车辆维修使用原厂件或正厂件,维修进度由供应商安排专人全程跟进,车辆维修完毕后由供应商负责检查车辆维修情况,试车验收并签字确认,再交由承租方使用。供应商无合理理由拒绝维修或验收不合格导致影响行车安全,承租方有权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从服务费中扣除。
6.2保养:车辆常规保养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确定,原则上燃油车5000至7000公里,新能源电动汽车*****公里保养一次。车辆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其他保养按照车辆使用手册执行。
6.3保险: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外,车辆保险应包含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以上)、座位险(50万元以上或单座位10万元以上)等。
6.4应急响应:供应商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承担县级发生应急突发事件的用车保障,做到随叫随到。二是实行每天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设置服务电话、应急救援电话。
6.5 车辆数据:对于各种租赁车辆,应加装具备卫星定位系统的车载终端并能为用户提供信息化系统管理数据,确保信息数据保密安全。同意向租赁用户提供相关租赁车辆运行轨迹油(电)耗费等有关数据,建立汽车租赁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同意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公务用车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对相关租赁行为的监督检查审计。
6.6 车辆信息系统:提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的供应商须具备健全先进的开放式的、拥有自有注册域名的网络化信息管理系统,可实现车辆卫星定位、运行轨迹追溯查询、车辆管理、客户管理、合同管理、租金管理、统计管理、网上下单等功能。
7.服务质量:供应商、承租方须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及驾驶员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减少一般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供应商提供驾驶人员的发生事故全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严禁未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派单出租出借平台车辆;供应商接到定单后,车辆按约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并与用车单位进行联系;驾驶员出车前要对仪表盘、刹车油、机油、轮胎等进行常规检查,收车后要对外观和室内进行清洁;驾驶员要统一着装,严禁超速行驶,严守保密纪律;制定随车服务监督卡,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及其他投诉方式与处理流程。
8.服务期限:5年。
注: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必须按需求整体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提供2022年经合法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且所提供报表须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新成立的公司提交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6.信誉要求:①磋商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结果截图为准),有效信用查询时间:本项目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至截止时间;
②磋商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四、供应商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玉锁路颐养太和西区88栋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由公司法人或公司在职人员(持以下证件在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玉锁路颐养太和西区88栋302室)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报名则需提供);
报名审验合格后磋商申请单位还需提供以上所有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04月2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1日09时30分。
5.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华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华坪县政府大院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将于上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磋商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发布,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及时来电、来函咨询。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华坪县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139*****4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锁路颐养泰和西区88栋302室
联系方式:136*****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泰铭
电 话:152*****481
标签: 公务出行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