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医院建院123周年院庆视觉系统与文创产品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清市医院建院123周年院庆视觉系统与文创产品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清市医院建院123周年院庆视觉系统与文创产品设计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行政区域福清市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2日11:4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3日至2023年04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一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一楼
预算金额¥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周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姚女士 189*****724
代理机构名称福州市禧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一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周0591-********

项目概况

福清市医院建院123周年院庆视觉系统与文创产品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一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L[CS]*******

项目名称:福清市医院建院123周年院庆视觉系统与文创产品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最高限价

(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福清市医院建院123周年院庆视觉系统与文创产品设计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与技术要求”

******

2945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交货地点: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报价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②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3)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报价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3.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 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近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价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报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7)资格承诺函(若有):①报价人若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的,则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4.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报价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磋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3日至2023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一楼

方式:报价人可直接到福州市禧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一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联系方式:姚女士 189*****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市禧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一楼            

联系方式:小周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周

电 话:  0591-********

 

标签: 文创产品设计 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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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禧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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