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镇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大湖镇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海丰县大湖镇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丰县大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海丰县大湖镇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JCG201508J2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大湖镇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三、采购预算:¥806373.1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为无效谈判响应)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保登记证或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的本单位岗位证书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所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各人劳动合同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备查。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4.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要求,对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供应商和其相关人员必须对查询工作予以配合。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应在2015年8月24日起至201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5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必须亲临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四栋东梯201号)携带以上证件资料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登记报名(原件核查),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28日下午14时30分(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九、谈判时间:2015年8月28日下午14时30分
十、谈判地点: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先生 采购人:海丰县大湖镇人民政府
电话:****-******* 联系人:施先生
传真:****-******* 电话:****-*******
地址: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传真:****-*******
邮政编码:516400 地址:海丰县大湖镇大湖圩内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丰广富支行 邮政编码:516436
户名: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活动监督部门:海丰县财政局
银行账号:******** 1500 5250 0017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1 日
附:竞争性谈判文件点击打开链接
标签: 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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