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C-JLZB-2015-485
1、招标条件
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扶余市2015年项目(第一批)施工招标项目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技联[2015]108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余市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及省级资金。项目已具备工程建设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扶余市2015年项目(第一批)(8—14标段)施工招标项目。共分为7个标段。
招标内容:
第八标段:永平乡先锋村、东范家村、西范家村滴灌工程,共计9100亩;
第九标段:永平乡韭菜村、孤山村、老窝堡村滴灌工程,共计7554亩;
第十标段:永平乡永平村、四颗村、陈家村、九连山村、丰收村喷灌工程,共计12537亩;
第十一标段:永平乡四榆树村、东范家村、创业村、顾家村、程家村喷灌工程,共计12020亩;
第十二标段:三骏乡滴灌水源井工程,共计341眼;
第十三标段:永平乡滴灌水源井工程,共计190眼;
第十四标段:永平乡喷灌水源井工程,共计203眼;
计划工期: 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4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近三年完成过类似项目;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6 日至2015年 9 月 10 日,每天上午8:30分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水利厅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每标段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9日 9时整,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与东蔚山路交汇,人民大街999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余市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55*****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