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艺术剧院剧场设备招标公告

鞍山市艺术剧院剧场设备招标公告






询价邀请书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鞍山市艺术剧院委托,对“剧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AGJCG2015X016A)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元)

01

01

效果烟机

2个

10000

02

LEDP灯

80盏

32000

03

电脑光束灯

30个

126000

04

P64

50个

5500

05

追光灯

4个

8000

06

数字硅

5个

15000

07

电源箱

1个

1200

08

信号放大器

2个

2600

09

16平电缆

100米

5000

10

直通柜车、直通柜

1个

5000

11

珍珠电脑灯控制台

1个

12000

12

信号线

10捆

4000

13

卡农插头

100套

1000

14

配合灯光设备使用的连接线和插头套装

70套

1400

15

电焊机

6只

3600

16

无线领夹话筒

16只

57280

17

悬挂话筒

12只

18720

18

界面式话筒

6只

10410

19

无线手持话筒

4套

15120

20

微型话筒配件

10套

8900

21

有源指向性天线

4套

8800

22

无源天线分配器

4个

5440

23

天线分配系统

4个

18800

24

声卡

1个

1650

25

MIDI控制器

1个

2550

26

8路电源时序器

1个

1550

27

移动硬盘

2块

798

28

16路50米音频信号电缆车

1个

2880

29

16路100米音频信号电缆车

1个

4860

30

星空幕

126平方米

8190

31

干冰机

2台

11200

32

台式电脑

9台

28800

33

便携式电脑

2台

8398

34

多功能一体机

1台

3354

第1包合计

450000



采购内容说明: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每个品目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品目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6.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25.216.179/)“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入库登记证明。(供应商可在办理入库的相应部门官方网站通过查询等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

2.请拟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相应项目交易的供应商在参与交易前,首先进行网上录入(每个参与者只需录入一次),录入网址为:http://www.asggzyjy.cn/
register.jspx。网上录入审核及咨询电话:
****-*******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cn)、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报价无效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方式: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报名。

七、参与报价供应商的计算:本项目中采购产品(主要产品:品目号03产品名称电脑光束灯、品目号11产品名称珍珠电脑灯控制台、品目号16产品名称无线领夹话筒、品目号32产品名称台式电脑、品目号33产品名称便携式电脑。)多家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报价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八、询价邀请书的发布

本询价邀请书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五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购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7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询价采购会议。

十、响应文件的送达: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及要求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应当保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事项。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内容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满前进行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由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共同接收。

3.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提起投诉。质疑、投诉应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进行,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4.经查实,供应商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

十二、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艺术剧院

联系人:曲倩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项目联系电话:****-*******

传    真:****-*******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签订咨询电话:****-*******

履约验收咨询电话:****-*******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鞍山市艺术剧院剧场设备采购文件2015X016A.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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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剧场 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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