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磨心水库及河库联网工程—供水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岱北水厂配套原水管道工程

岱山县磨心水库及河库联网工程—供水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岱北水厂配套原水管道工程

岱山县磨心水库及河库联网工程—供水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岱北水厂配套原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岱山县磨心水库及河库联网工程—供水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已由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岱发改批(2022)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岱山县瀛洲农业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岱北水厂配套原水管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岱山县磨心水库及河库联网工程-供水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等别为V等。其中长涂岛区域供水设施改造工程输水管道建筑物级别为5级,包括东剑社区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和东剑供水站改造工程,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输水管道和泵站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项目工程总概算为*****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岱北水厂配套原水管道工程建设地位于岱山本岛,由输水管道、枫树泵站改造和附属构筑物等组成。输水管道起点位于枫树水库东南侧,终点为在建岱北水厂。输水管道全长4.20km,采用DN700钢管、DN1000钢管埋地敷设和PE100dn1000SDR17管定向钻牵引敷设,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财政审定价为1900.407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80-*******。软件公司客服电话**********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5日10时00分整;地点: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山县分中心(星河路250号3楼)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岱山县瀛洲农业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屈先生

联 系 电 话:0571-********

2023412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国内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以签约合同金额为准)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

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国内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以签约合同金额为准)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6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为不同的人员担任。

注: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网页打印件,打印件应带“透明工程”水印,如无“透明工程”水印的按相应业绩不予认可。〔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打印件为准,公示网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公示网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道工程 原水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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