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口至浸漕河段重金属治理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两江口至浸漕河段重金属治理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两江口至浸漕河段重金属治理测绘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经040,采购代理编号:CZXN-CG-2015-072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请以下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二一七队
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一总队
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二一四队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两江口至浸漕河段重金属治理测绘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经040
采购代理编号:CZXN-CG-2015-07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万元)

C0904

测绘服务

1项

3.55/K㎡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郴州市香雪西路8-3号二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年8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8月 28日(星期五)15: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临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5年8月25日17时0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临武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凡军
电 话:135*****210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胡希成/陈碧娟
电话:****-*******/181*****68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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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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