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3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1-09-23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G72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广西桂林至柳州段改扩建工程(临桂段)项目需征收临桂镇独峰村委独峰上村、井头村、僚田村、大桥北区、独峰村、黄山口村;花堽村委大铁炉村、小铁炉村、花罡村、藤村、陆家一二组;秧塘村委上宅村、堽背村;四塘镇大约村委下伏龙村、东岸村、西岸村、南田村;横山村委元田村、池头村;江西村委于村、冲口村、北境村、塘村、新宅村、李家村、江西村、石脉村、秦家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
G72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广西桂林至柳州段改扩建工程(临桂段)项目位于临桂镇独峰村委独峰上村、井头村、僚田村、大桥北区、独峰村、黄山口村;花堽村委大铁炉村、小铁炉村、花罡村、藤村、陆家一二组;秧塘村委上宅村、堽背村;四塘镇大约村委下伏龙村、东岸村、西岸村、南田村;横山村委元田村、池头村;江西村委于村、冲口村、北境村、塘村、新宅村、李家村、江西村、石脉村、秦家村。
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费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20〕11号)规定,各地类补偿标准如下:
三、农业人员安置如下途径: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
四、此预公告只作为征地报批前的告知,自下达之日起,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青苗、抢建建筑物、构筑物,凡抢种青苗、抢建建筑物、构筑物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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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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