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ZTGJ2023-CG007

1.招标条件

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7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物资集团东北有限公司,现对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所需河砂、碎石、石屑组织集中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京哈高速公路扩建全长公里241.18公里,总投资200亿元,其中京哈高速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1-4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京哈高速),中国铁建总承包1-4标段,共106公里,工程投资78.3亿元。分别为:中铁十四局四公司1标段,全长18.95公里,工程总价18.37亿元;中铁大桥局一公司2标段,全长28.86公里,工程总价18.86亿元;中铁十九局三公司3标段,全长29.32公里,工程总价23.19亿元;中铁十二局一公司4标段,全长28.87公里,工程总价17.88亿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共计16个包件。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砂石骨料投标人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及经销商出售产品的生产商须取得经国家或地方政府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采矿许可证或河道开采证及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商或经销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物资的供应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销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生产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中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19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砂石料质量须符合招标人要求,料源地材料须现场取样检测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场。砂石骨料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同类工程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每份合同封面、合同清单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或相似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未被中国铁建列入“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不接受招标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仲裁及被列入不合格名录的单位参与投标;投标人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经销商,可以代理销售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9)特殊备注:投标单位符合以上要求,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并结合项目经理部提供调研报告以及出具确定中标单位的合作意愿函,经多方评审,最终确定符合实际情况中标人。投标人须开具税点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7日17时00分,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报名所需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至邮箱zbgsbfsyb@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单位全称+招标编号+二次招标+包件号”)。报名所需资料:

①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扫描件(汇款要求详见5.1.2)

②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件2)。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1.2投标人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302*****005378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汇款单上须注明(中铁建京哈高速改扩建工程物资采购+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投标人如需索取发票的,须书面(加盖单位章)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包件)。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发放方式: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于2023年4月17日12时-17时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4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时间及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5日10时30分,递交时间为:2023年5月 5日上午8:00至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建设路8号大成国际温泉酒店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不接受未在招标文件发售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投标申请资料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发布。

7.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发布通知。

8.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9.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物资集团东北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宇 133*****356

使用单位:

1.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京哈高速公路绥盘段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孙玉良138*****320

地址:绥中县前卫镇

2.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京哈高速公路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宋小远130*****000

地址:兴城市沙后所镇

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京哈高速公路绥盘段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张文辉186*****722

地址:绥中县

4.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京哈高速公路绥盘段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颜廷凡 177*****233

地址:绥中县李家堡乡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经理 136*****744

岑经理 185*****123

9.2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名 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账 号:302*****005378

(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标注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

购买标书款与保证金款的形式:电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备注须标注招标编号、购买的包件号及标注投标保证金还是标书款,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件(购买后不予退还),须在2023年4月17日17时00分前汇入;各包件投标保证金见附件表格(未中标者在招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1个月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须在2023年5月4日17时00分前汇入,过期按废标处理,不得参评;标书款费用一经购买,概不退款。

10.3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铁物资集团东北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37号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

田 工133*****356康 工182*****040

梁 爽136*****744岑 工185*****123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使用单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京哈高速公路绥盘段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SS-01

碎石(路面沥青)玄武岩

5-25mm

******

200

10

使用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京哈高速公路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HS-02

河砂

中粗

******

200

10

2

SS-02

碎石(桥隧使用)

5-10mm

*****

200

10

碎石(桥隧使用)

10-20mm

******.5

碎石(桥隧使用)

16-31.5mm

*****.5

3

SS-03

碎石(路面水稳料)

5-10mm

*****

200

10

碎石(路面水稳料)

10-20mm

*****

碎石(路面水稳料)

16-31.5mm

*****

4

SS-04

碎石(路面中下层石灰石)

3-5mm

52974

200

10

碎石(路面中下层石灰石)

5-10mm

64905

碎石(路面中下层石灰石)

10-20mm

922.5

5

SS-05

碎石(路面沥青混凝土)玄武岩

5-10mm

32452.5

200

5

碎石(路面沥青混凝土)玄武岩

10-16mm

32452.5

使用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京哈高速公路绥盘段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HS-03

河砂

中粗

180000

200

10

2

SX-01

石屑

石屑

257415

200

10

3

SS-06

碎石(桥隧使用)

5-10mm

83750

200

10

碎石(桥隧使用)

10-20mm

139550

碎石(桥隧使用)

16-31.5mm

55850

4

SS-07

玄武岩碎石(路面用材料)

11.4-16mm

21561

200

20

玄武岩碎石(路面用材料)

8-11.4mm

53530

玄武岩碎石(路面用材料)

5.6-8mm

32713

玄武岩碎石(路面用材料)

2.36-4.75mm

4130

使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京哈高速公路绥盘段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HS-04

河砂

中粗

256300

200

10

2

SS-08

碎石(桥隧使用)

5-10mm

183499.5

200

20

碎石(桥隧使用)

10-20mm

183499.5

碎石(桥隧使用)

16-31.5mm

183499.5

3

SS-09

碎石(路面水稳料)

5-10mm

276499.5

200

20

碎石(路面水稳料)

10-20mm

276499.5

碎石(路面水稳料)

16-31.5mm

276499.5

4

SS-10

碎石(路面中下层石灰石)

5-10mm

271500

200

20

碎石(路面中下层石灰石)

10-20mm

271500

5

SS-11

碎石(路面沥青)玄武岩

5-10mm

36750

200

10

碎石(路面沥青)玄武岩

10-16mm

36750


附件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中国铁建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

(二次招标)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ZTGJ2023-CG007

申请人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公司地址


发票开具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座机):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

(法人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备注:

(1)以上内容均为必填项

(2)必须将本表(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zbgsbfsyb@163.com;一个投标人申请购买不同招标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3)文件命名: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二次招标+包件号


附件3:增值税发票申请表

增值税发票申请表

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财务章)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发票获取邮箱


备注


说明:采购文件款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否则无法开具发票,由此造成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盘锦,绥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国铁建 改扩建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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