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艺术馆建设工程-电动遮阳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群众艺术馆建设工程-电动遮阳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群众艺术馆建设工程已由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唐发改社会核字【2013】2号批准建设,以唐发改招【2013】128号核准招标方案,招标人为唐山市南湖生态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动遮阳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南湖生态城起步学院路以东、规划路以北区域。总占地面积27888.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10.53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0.2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局部屋盖采用钢结构体系,本次招标范围为:电动遮阳系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7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1407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前来报名的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包括A.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南湖生态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1407
邮 编:063000
联系人:邵校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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