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青浦区文化馆2015年-2016年保洁服务采购的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青浦区文化馆2015年-2016年保洁服务采购的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青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区文化馆2015年-2016年保洁服务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国家3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或具备相关资质证书的保洁服务企业。(3)本次谈判需要网上投标,应谈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4)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5)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6)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应谈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谈。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文化馆2015年-2016年保洁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QLZB-ZFCG2015-0624)

3、预算编号:17-15-1096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保洁领班:1人;全面负责文化馆的日常保洁管理和运作保洁员:4人;物业共用区域保洁服务

5、交付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78号

6、交付日期:2015年9月2日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8-2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8-25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资质证书。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09-02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5-09-02 13: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78号5楼会议室

2、谈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78号5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带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文化馆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青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78号地址:田林路142号3幢1101室

邮编:

201799邮编:200233
联系人:凌馆长联系人:黄恺
电话:135*****684电话:136*****255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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