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项目30万吨/年CHPPO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废液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项目30万吨/年CHPPO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废液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项目30万吨/年CHPPO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废液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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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本标为智能化电子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时需要在线维护基础信息,请投标人予以关注,尽早熟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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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招)(重招)镇海CHPPO-废液处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重招)镇海CHPPO-废液处理系统(WZ********-5509-4826-B1)招标人为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液处理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焚烧系统\废酸渣,水 20t/h 达标排放
1.00
包1-废液处理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遵循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工作范围、技术要求等有关条款进行技术报价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投标人技术报价。

3.1.7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8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9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10 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GB/T*********/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ISO*****: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 ISO*****: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或等同认证证书

3.1.11 受力受压件须获得相关国家授权的设计制造许可证。(余热锅炉 A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D级或以上资质(2019年6月1日前取得证书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或以上资质)、压力管道GC1),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或分包商持有的特种设备相关设计、制造资质证明文件。

3.1.12 耐火衬里供货商须有本项目耐火衬里设计能力,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冶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1.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10 年内,在国内大型石油化工行业中至少有1套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类似的含钠盐废水一体化膜式水冷壁焚烧炉系统成功应用业绩,其中同一装置内处理设施按一套计,含盐废水处理规模要求≥10t/h,且含盐废水中所有钠盐含量(包括氢氧化钠)质量分数≥ 5%,且焚烧炉至少连续稳定运行3 个月及以上。业绩要求出具商务合同(包括技术附件)复印件、用户应用业绩证明或验收报告。 投标方提供其公司主体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业绩(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投标方提供其收购业绩(需提供业绩公司整体打包转让合同复印件(包括技术和团队在内的相关业务),均视为投标方业绩。

3.1.14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所有偏离均需在开标前澄清并得到书面同意,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收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投标商必须承 诺:除在技术偏离表中所列偏离以外,投标物资完全符合请购文件及附件的要求,若偏离不被接受,视为否决。

3.1.15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3日 8:00时至2023年4月2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5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5月05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地址:
上海浦东张扬路769号
地址: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
许式龙
联 系 人:
李晨光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xushilong.s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cg@sinopec.com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请您知晓:如果您公司尚未注册请点击“我要注册”。注册信息提交后,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投标。为确保顺利投标,请您合理安排注册时间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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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招)(重招)镇海CHPPO-废液处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重招)镇海CHPPO-废液处理系统(WZ********-5509-4826-B1)招标人为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液处理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焚烧系统\废酸渣,水 20t/h 达标排放
1.00
包1-废液处理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遵循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工作范围、技术要求等有关条款进行技术报价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投标人技术报价。

3.1.7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8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9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10 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GB/T*********/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ISO*****: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 ISO*****: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或等同认证证书

3.1.11 受力受压件须获得相关国家授权的设计制造许可证。(余热锅炉 A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D级或以上资质(2019年6月1日前取得证书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或以上资质)、压力管道GC1),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或分包商持有的特种设备相关设计、制造资质证明文件。

3.1.12 耐火衬里供货商须有本项目耐火衬里设计能力,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冶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1.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10 年内,在国内大型石油化工行业中至少有1套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类似的含钠盐废水一体化膜式水冷壁焚烧炉系统成功应用业绩,其中同一装置内处理设施按一套计,含盐废水处理规模要求≥10t/h,且含盐废水中所有钠盐含量(包括氢氧化钠)质量分数≥ 5%,且焚烧炉至少连续稳定运行3 个月及以上。业绩要求出具商务合同(包括技术附件)复印件、用户应用业绩证明或验收报告。 投标方提供其公司主体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业绩(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投标方提供其收购业绩(需提供业绩公司整体打包转让合同复印件(包括技术和团队在内的相关业务),均视为投标方业绩。

3.1.14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所有偏离均需在开标前澄清并得到书面同意,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收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投标商必须承 诺:除在技术偏离表中所列偏离以外,投标物资完全符合请购文件及附件的要求,若偏离不被接受,视为否决。

3.1.15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3日 8:00时至2023年4月2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5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5月05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地址:
上海浦东张扬路769号
地址: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
许式龙
联 系 人:
李晨光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xushilong.s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cg@sinopec.com
2023年4月12日

(重招)(重招)镇海CHPPO-废液处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重招)镇海CHPPO-废液处理系统(WZ********-5509-4826-B1)招标人为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液处理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焚烧系统\废酸渣,水 20t/h 达标排放
1.00
包1-废液处理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遵循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工作范围、技术要求等有关条款进行技术报价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投标人技术报价。

3.1.7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8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9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10 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GB/T*********/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ISO*****: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 ISO*****: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或等同认证证书

3.1.11 受力受压件须获得相关国家授权的设计制造许可证。(余热锅炉 A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D级或以上资质(2019年6月1日前取得证书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或以上资质)、压力管道GC1),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或分包商持有的特种设备相关设计、制造资质证明文件。

3.1.12 耐火衬里供货商须有本项目耐火衬里设计能力,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冶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1.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10 年内,在国内大型石油化工行业中至少有1套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类似的含钠盐废水一体化膜式水冷壁焚烧炉系统成功应用业绩,其中同一装置内处理设施按一套计,含盐废水处理规模要求≥10t/h,且含盐废水中所有钠盐含量(包括氢氧化钠)质量分数≥ 5%,且焚烧炉至少连续稳定运行3 个月及以上。业绩要求出具商务合同(包括技术附件)复印件、用户应用业绩证明或验收报告。 投标方提供其公司主体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业绩(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投标方提供其收购业绩(需提供业绩公司整体打包转让合同复印件(包括技术和团队在内的相关业务),均视为投标方业绩。

3.1.14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所有偏离均需在开标前澄清并得到书面同意,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收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投标商必须承 诺:除在技术偏离表中所列偏离以外,投标物资完全符合请购文件及附件的要求,若偏离不被接受,视为否决。

3.1.15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3日 8:00时至2023年4月2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5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5月05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地址:
上海浦东张扬路769号
地址: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
许式龙
联 系 人:
李晨光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xushilong.s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cg@sinopec.com
2023年4月12日
,上海

标签: 海基地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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