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岚山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和效应,加快推进我区生猪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有效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和社会稳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要求,结合我区生猪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扶大、扶优、扶强”的基本原则,重点奖励扶持一批发展基础较好、生猪生产供应稳定、质量水平高、示范作用明显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养殖水平,促进我区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资金来源
市财政局根据日财农整指〔2023〕7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9万元。
三、建设内容
为提高我区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水平及疫病防控能力,保证我区生猪稳产保供。该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本区生猪产业发展,范围包括:生猪规模场养殖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结合岚山区生猪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本年度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生猪养殖环节的粪污处理和防疫水平提升。
生猪防疫。计划投资11万元,主要用于生猪防疫能力提升,支持方式为购置兽用消毒物资。物资购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奖励生猪养殖企业使用,提升生猪养殖企业应对非洲猪瘟等疫情的能力、稳定生猪生产,改善生猪养殖条件,保障市场供应。
生猪粪污处理。计划投资8万元,主要用于生猪粪污处理能力提升,支持方式为微生态除臭物资。物资购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奖励生猪养殖企业使用,提升生猪养殖企业粪污源头减量和臭气减排水平,提高粪污处理水平。
四、资金支持条件
生猪养殖企业申请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在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直联直报系统中备案;
2、2022年3月-2023年3月实际从事生猪养殖,且申请奖励物资时处于正常养殖状态;
3、具有合法有效的环评手续;
4、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畜牧业生产安全、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物疫情事件;
五、实施要求
项目资金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项目资金安排可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不得挪用。
六、实施程序
1公示宣传。通过官网、基层畜牧兽医站开展广泛宣传,组织符合奖励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向当地基层畜牧兽医站提交奖励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审核上报。基层畜牧兽医站对申请主体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并组进行现场核实。要求做到“三见”:见人、见场、见猪。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乡镇为单位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对拒绝现场核实的规模养猪场,不得列入奖励资金项目。
3.区级公开采购。区农业农村局采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物资采购,并根据基层畜牧兽医站上报结果,将物资分发至基层畜牧兽医站。
4.乡镇物资发放。奖励物资由基层畜牧兽医站负责发放至相关奖励主体,并将奖励物资发放记录存档保存。
5.区级组织核查。区农业农村局成立验收小组,随机抽取不低于10%的奖励主体进场入户,现场核实。要求做到“四见”:见人、见场、见猪,见物。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成立以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责任科室、基层畜牧兽医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以确保对此项工作的高效推进。
(二)切实搞好服务
实施过程中广泛宣传,让广大养殖场真正了解政策、享受政策、落实政策,提高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做到符合奖励条件的生猪规模场应奖尽奖。奖励物资发放到位后,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导向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奖励政策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对弄虚作假、骗取冒领、截留、挪用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物资,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领导小组
2、岚山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
日照市岚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9日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陈为全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
宋代森 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张德旗 区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
马国强 区畜牧站负责人
丁春明 安岚畜牧兽医站负责人
王玉张 虎山畜牧兽医站站长
邢茂军 碑廓畜牧兽医站站长
崔连起 黄墩畜牧兽医站站长
来庆鹏 高兴畜牧兽医站站长
费 伟 巨峰畜牧兽医站站长
张西彦 中楼畜牧兽医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协调,督促项目实施,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事务的处理,宋代森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633-*******。
岚山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 | ||||||
申请单位 | 畜禽养殖代码 | |||||
企业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
企业地址 | 联系方式 | |||||
上年度出栏量 | 当前存栏量 | |||||
生猪政策性保险投保情况 | 能繁母猪头 | 育肥猪头 | ||||
奖励申请内容 | 兽用消毒物资 | □ | ||||
微生态除臭物资 | □ | |||||
企业承诺 | 以上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附件材料真实可信,如有不实愿意承担所有责任。 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时间: | |||||
乡镇审核人员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 名 | |||
乡镇审核 | 结果 | 申请材料: 现场核查: | ||||
意见 | (盖章) | |||||
申请时需提供:1.直联直报平台养殖备案证明、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生猪养殖实时照片(照片由法人签名并备注拍摄时间);2.环评手续;3.近三年无重大畜牧业生产安全、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物疫情事件证明(基层畜牧兽医站审查出具)。所有材料、照片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 |
标签: 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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