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为装修资质单位;③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本条款可以提供网页截图,也可不提供网页截图,仅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建造师的,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上述3.9-3.11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