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墩镇仙鹤社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环境卫生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3-04-1216:12:24

宝墩镇仙鹤社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环境卫生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3-04-1216:12:24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宝墩镇仙鹤社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环境卫生管理项目(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宝墩镇仙鹤社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环境卫生管理项目
2.采购人:新津区宝墩镇仙鹤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
2、预算金额:******.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1、根据工作需要,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工作。
2、服务期限: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成都市新津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属于劳务公司、物业公司或人力资源型公司;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自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4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新津区宝墩镇人民政府3楼307办公室(地址)获取。
2、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以上证件或资料均需出示原件查验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联系方式
磋商地点:新津区宝墩镇人民政府3楼会议室。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津区宝墩镇龙泰路8号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136*****7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 城乡 治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