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景区信息化系统2023年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山景区信息化系统2023年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山景区信息化系统2023年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山景区信息化系统2023年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在本规定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针对本项目备案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4-26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20**********
项目名称:泰山景区信息化系统2023年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31万元
最高限价:32.31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泰山景区信息化系统2023年维保项目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供应商),其报价作无效标处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供应商),其报价作无效标处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19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供应商在本规定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针对本项目备案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
3.方式:供应商必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及时自行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招标公告、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4月2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第一开标厅-3号机位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电话:0538-*******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01号(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联系方式:0538-*******(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县(区)创业大街47号802室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耀
联系方式:05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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