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上海政法学院普陀校区教学家具采购1的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上海政法学院普陀校区教学家具采购1的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政法学院普陀校区教学家具采购1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提供本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告知函中应包含响应单位,响应方(法定代表人和法定授权代表);(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5)本次谈判为网上招标,响应单位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普陀校区教学家具采购1

2、项目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Q15612-1)

3、预算编号:00-15-1818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海政法学院普陀校区教学家具采购,详见谈判文件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谈判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8-2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8-26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报名并购买文件。购买地点:上海市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谈判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09-02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5-9-2 09:3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

2、谈判地点:上海市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谈判地点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政法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外青松公路7989号 地址:淞沪路98号904室

邮编:

201707 邮编:200433
联系人:夏星联系人:肖蜀隽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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