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正州循环水生态渔业养殖项目养殖尾水净化循环回用生态湿地系统工程总承包(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江津正州循环水生态渔业养殖项目养殖尾水净化循环回用生态湿地系统工程总承包(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2 15: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1建设地点:江津区夏坝镇晋江街道正州养殖场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800亩,年产商品鱼2500吨,分二期建设。一期主要利用现有停业的生猪养殖车间建设约*****平方米智能化生态循环水养殖车间满足年产200万斤鲈鱼;新建养殖尾水净化循环回用生态湿地系统,首次源水处理量*****m?,每日对5000m?养殖尾水进行处理后循环利用,经处理后的养殖用水应满足渔业水质标准(GB*****-89);配套建设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装配智能控制系统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617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5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等内容,具体范围为:根据养殖生产车间基本布局,按便利、经济和满足养殖尾水净化循环回用要求的原则,对一期生产区域内的养殖尾水净化循环回用生态湿地系统进行布局、设计和建设,包含总的和分区域生态湿地和水生生态系统构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态沟渠、沉淀池、好氧塘、景观生态塘、集水池、过滤坝以及满足源水及养殖尾水接入、净化、与内循环养殖系统用水连接实现循环利用等的配套设施设备等,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水生动植物免费维护从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
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条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D: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E: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施工资质之一
A: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工程类别:环保工程(含污水、废水回用)
工程规模:每日处理污水、废水量不低于5000m?或每日处理不低于500亩养殖面积的养殖尾水规模。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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