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印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印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印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就日常印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相关印刷业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参加。对投标人的其他资质要求及评标方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一)对本单位文件、资料、调查表格等提供排版、印刷服务,报价包括各项税费。
(二)派驻1名专业人员承担本单位机关文印室日常文印服务及与印刷厂的日常联系,报价包括各项税费。
(三)预计印刷业务总额在50万左右,具体以实际印刷为准。
二、投标单位资质的要求: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印刷厂简介)。
4.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和招标要求的执行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印刷经营许可证和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已审核通过的定点印刷服务资质单位,且经营范围包含出版物。
(三)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三、承接印刷业务要求
(一)承印单位印制印刷品应按照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和市内地点免费送货上门。采购方需要发往省内市、县的印刷资料,承印单位必须按采购方提供的地点、单位、数量进行打包发运。
(二)承印单位合同期内印刷价格不调整。
(三)承印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应熟悉公文排版格式。印刷的文件资料必须符合公文标准。
(四)承印单位应随时按照采购方要求,安排加班印刷任务,保障采购方的文件印制的及时性。
(五)承印单位对采购人印刷内容有严格的保密措施,签订保密协议,严禁对外泄漏。
(六)承印单位在合同期内需安排1名工作人员常驻采购单位负责收接印刷任务,承担总队文印室日常文印服务工作。派驻人员应熟练掌握和操作使用甲方提供的文印设备,具备文印、版面设计基本技能,能胜任公文排版、校对、印制工作,能熟练使用常用设计排版软件,能胜任采购单位与承印单位日常业务沟通工作。
(七)其他方面的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四、印刷业务及派驻服务单项报价
主要印刷业务及派驻服务单项报价表:
******/W0******12638747341032.jpg" oldsrc="W0******12638747341032.jpg">
五、招标和评审方式
(一)评审标准:
******/W0******12638747349803.jpg" oldsrc="W0******12638747349803.jpg">
1.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其他价格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2.业绩:承印机关公文的项目和能力及与本单位合作情况。
3.服务方案:对本印刷业务有完整、科学、合理的机关印刷服务方案的为满分。
4.派驻人员方案:对派驻人员承接文印服务、胜任履职条件、人员保障、与印刷厂协同沟通等有具体可行的方案。
5.技术和设备:胶印机、折页机、联动线装订机、胶装机、切纸机等设备的购置和使用情况简要说明。
(二)评审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各投标人集中在招标活动现场,由采购小组成员当众查验标书后供应商启封标书,公布报价,递交磋商资料。随后,按投标人签到顺序,投标单位分别对标书有关情况进行补充说明,采购小组根据标书说明情况,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标,以最高得分为中标原则,宣布供应商中标顺序。
六、签订合同
(一)第1中标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与我单位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书面来函退出,则采购人视为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将第二中标顺序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二)我单位在使用中发现印刷品质量问题或实际提供的服务与中标承诺不符时,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中标供应商索赔相关损失,同时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
七、投标须知
(一)凡符合资质要求并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即日起(不含公休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至2023年4月17日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明材料到我单位报名,过期恕不接受。联系人:陈买萍,电话:189*****186。
(二)投标单位应认真确认本采购所有条款,准备好标书和资质证明文件(密封、盖章。投标方代表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16:2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直接带到现场: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大厦14楼1403会议室,参加我单位组织的招标活动。标书无论是否中标都将被我单位留存备查。
(三)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方式报价。每个报价单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投标不予评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报价表上全部报价单项进行报价,如有缺报的,投标文件无效。
八、特别说明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向我单位提出。对没有及时提出不同意见,又参与了该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招标活动结束后不再受理相关投诉。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2023年4月10日
标签: 湖南调查总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湖南
湖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