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及场馆污染源排查项目市场调查的比选公告
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及场馆污染源排查项目市场调查的比选公告
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
关于邀请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及场馆污染源排查项目的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大气污染源精细化管控水平和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锦江区拟开展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及场馆污染源排查工作,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公告,兹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人: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及场馆污染源排查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费用400元/家;2个场馆污染源排查费用总价*****元。
四、项目情况:
(一)项目服务时间:2023年4—7月
(二)项目服务内容:
1. 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
(1)4月20日前,组织和指导区内涉气企业对照成都市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填报说明,通过成都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系统(以下称减排清单系统)完成企业2022年度活动水平数据更新填报。
(2)4月30日前,针对区内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工作重点企业活动水平数据真实性进行全覆盖入户核查工作。
(3)5月31日前,通过减排清单系统,完成修订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信息填报和盖章扫描件上传。
(4)6月20日前,组织区内企业开展绩效核定工作,指导区内相关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并通过减排清单系统,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信息填报和盖章扫描件上传。
2.场馆污染源排查:
对成都射校射击场馆中心、猛追湾水球场馆中心周边1公里范围的污染源进行排查。
(三)比选申请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及文件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中选方式:低价者中选
七、递交询价响应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下午17时。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789号(沙河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共服务站3楼)313号。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有关本次比选公告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789号(沙河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共服务站3楼)313号
联系人:郭春艳
联系电话:136*****113
标签: 污染源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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