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油公司燃煤高干度蒸汽供用服务(二次招标)
2023年重油公司燃煤高干度蒸汽供用服务(二次招标)
2023年重油公司燃煤高干度蒸汽供用服务(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Y23-XJK25-GC00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2023年重油公司燃煤高干度蒸汽供用服务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新疆油田公司重油开发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重油公司六、九区稠油已持续生产近30年,油藏开发的主要影响因素仍然是高粘问题,九7+8区、六东区等区块20℃粘度平均23.7×104mPa.s,最高达587.0×104mPa.s。随着油藏开发时间的延续,开采难度加大,生产效果变差。理论研究表明稠油油藏开发注入的饱和蒸汽干度越高,稠油热采效果越好,为夯实稳产基础,提高稠油开发效益,需要提升蒸汽干度,保障注汽品质,以改善多介质等重点试验区和超稠油油藏的热采效果,保障一注多采、集团注汽等提高油汽比工程措施的推广应用成效,释放超稠油油藏开发后期的实际生产能力,开展燃煤高干度蒸汽供用服务项目。
2.2工程内容:使用自有移动式燃煤高压注汽锅炉为甲方提供饱和压力下干度为90%以上的饱和蒸汽。
供汽地点: 新疆油田公司重油开发公司六、九区。
2.3 蒸汽计量方式:
2.3.1以甲方安装的节流式差压流量计数据交接计量;供用服务期间的锅炉运行数据满足甲、乙方共同在线实时监测,与乙方交接计量用仪表(流量计等)应按照甲方管理要求执行。
2.3.2双方共同抄表次数为: 1 次/天(北京时间 12 : 00 ),以抄表记录作为结算依据。
2.3.3计量装置出现异常时,在锅炉运行参数无重大变化时,以故障前 7 日的平均用汽量作为结算依据。
2.3.4干度检测依据Q/SY XJ 0028-2011《热力采油蒸汽发生器出口蒸汽干度的测定方法》(1号修改单)执行,选择电导率仪测定法。
2.3.5蒸汽量的交接计量,实行单炉计算,每日汇总对数。
2.4、双方所有权划分:甲方出资建设的油田注汽管网及在管网或单井接口处预留注汽接口闸门资产为甲方所有,乙方出资建设的接口闸门至注汽锅炉方向的配套管网资产为乙方所有。
2.5、双方管理权限划分:管理权划分与资产权划分一致。但甲方对乙方的配套注汽管网资产在合同期限内有监督管理职能。
2.6、在甲方油区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环保及违法外排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执法部门依据属地责任对甲方进行责任追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处罚费用、治理费用及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2.7、甲、乙方各自分管的供汽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同意,对方不得操作或变动。
2.8、其它约定:
2.8.1进入注汽井、站区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要求。
2.8.2在供用服务期间,甲方负责提供满足乙方服务要求的用水(水质指标:硬度≤0.1mg/L,总碱度≤2000 mg/L,可溶性固体≤7000 mg/L)、井场、道路条件。乙方负责维护甲方提供用水的供水管线、井场、道路。
2.8.3在供用服务期间,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用水费用,其它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8.4在供用服务期间,乙方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用水,不得使用第三方提供用水。
2.8.5商业汇票开立比例不高于合同结算总额 的70 %。
2.8.6在供用服务期间,甲方有权对锅炉供汽质量进行监督:①甲方操作员工每天对乙方供汽的主要参数进行抄表核对;管理人员每周对数据及抄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供汽联合站属地管理按自有锅炉同等管理,每隔4小时监测蒸汽干度值1次;②对于现场出现供汽质量不合格的现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2.8.7乙方应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定期对锅炉及注汽管网等特种设备开展检测,且必须对锅炉热效率及注汽管网热损失进行一年一次检测,检测结果报送甲方,不得影响正常供汽使用;在燃料煤甲供时,乙方须对锅炉热效率进行每月1次的检测。检测单位应由双方认可、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2.8.8供用服务期间,乙方负责租用场地管理运行,承担场地租赁费及其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生产安全及环保事故发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用电、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消防等。甲方有权对场地范围内的生产运行开展监督检查,并督导乙方按期整改销项。乙方如果利用此场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满足安全生产的,甲方有权立刻无条件终止此合同,乙方需承担给甲方带来的所有供用服务损失。
2.8.9供用服务期间,项目经理等人员资质或具有G1证操作人员变更需经甲方审批后方可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划分标段的项目可投不同标段)。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须具有自有移动式燃煤锅炉注汽设备,注汽设备必须具有有效注册证件、使用登记证和能效评估报告;
3.3.2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及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和环评批复验收合格证明;
3.3.3项目经理具备从事锅炉生产运行管理3年(含)以上(提供从事此岗位聘认证书或合同),具备有效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4、锅炉管理人员须具有从事该项目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A证,作业人员须具有从事该项目的工业锅炉司炉G1证件;有人员及施工机具,健全的组织机构。
3.4财务要求:
3.4.1 2019、2020 、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2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19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业绩要求: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 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 投标人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 截图);
3.6.3 2020年 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4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5 投标人需对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04 月12日至 2023 年04 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登录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使用电子钱包进行标书费和保证金的缴纳。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转电子招标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人应于2023年4月24日 10 时 00 分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成功。
5.2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首页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首页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对要求的全部内容签字、盖章。
5.3 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5.4 投标人无需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于规定时间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开标地点为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210室。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7 所有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http://124.88.160.96:9090/ba/)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
《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如有问题可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77*****167、138*****141或182*****419。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重油开发公司
邮 编:****** 联 系 人: 朱勇红
电 话:0990-*******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玉盘路40号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大楼B座
邮 编:****** 联 系 人: 张庆红 电 话: 0990-*******
2023年4月 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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