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宝塔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市园林管理局的委托,对湘潭市宝塔公园规划设计编制项目(LYZC-150802)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湘潭市宝塔规划编制项目
(二)项目地址:湘潭市岳塘区
(三)项目预算:150万元
(四)项目范围:湘潭市宝塔公园建设项目选址东面临福星中路,西临湘江,南邻工程学院,北临盘龙名府。以园内已建高峰塔为核心,将其打造成生态公园。宝塔公园建设项目规划总面积61.515公顷:其中宝塔公园部分50.815公顷、木鱼湖公园(已建)部分10.7公顷。
(五)规划成果完成时间:2015年11月底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规划目标
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利用湘潭市宝塔木鱼湖公园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结合其自身的区位条件,适应湘潭市的城市性质以及政治、经济与历史文化特点,充分利用自然环境资源和历史文化传统的优越条件,突出地方特色,建立布局合理、绿量适宜、生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同时集防灾避险、市民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中心公园。
三、项目要求
(一)思路要求
在以下规划思路要求的基础上,设计单位须尽可能进行扩展丰富。
1、连通性:符合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湘潭市绿地系统规划及沿江风光带、宝塔木鱼湖公园、月华路、湖湘公园这一绿廊建设要求,特别强调维持与恢复景观生态过程与格局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景观整体优化:由于宝塔公园独特的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以及湘潭市民对生态、自然景观空间的重视与追求,设计将公园融入整个城市生态系统,强调公园绿地景观的自然特性,优先考虑湖面、河道等的完整性与可修复性,控制人工建设对水体与植被的破坏,力求达到自然与城市人文的平衡。并将其建成湘潭市第一座防灾避险公园。
生物多样性:宝塔公园设计充分考虑系统构成名植物物种的生态位特征,合理配置选择植物群落。在有限的土地上,根据物种的生态位原理实行乔、灌、藤、草、地被植被及水面相互配置,并且选择各种生活型(针阔叶、常绿落叶、旱生湿生水生等等)以及不同高度和颜色、季相变化的植物,充分利用空间资源,建立多层次、多结构、多功能科学的植物群落,构成一个稳定的长期共存的复层混交立体植物群落。
与规划目标的匹配性;宝塔公园设计应充分考虑规划目标的需要,从现场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防灾避险功能的需要进行谋篇布局,以期设计成果与规划目标相匹配。
规划设计要点
1规划方案需综合建筑、景观、交通、人文、生态等多方面考虑,使设计用地与周边场地合理衔接、融入周边环境,强调整体和谐发展。
2规划方案需结合当前政策、法规、新理念、新工艺如海绵城市、等理念的运用。
3 规划方案需充分考虑场地现状的地形与地势,包括低洼地势的蓄水区域。局部区域允许合理地改造地势和增减水域。
4 规划方案应秉承“绿色生态”理念,加强对本土动植物及其生态圈的保护,并进一步重视设计用地与周边场地乃至更大区域的生态环境,最终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5 规划方案应注重设计用地内现有资源的宝贵价值。在竭力保护现有植被、水系的基础上,合理适度地进行利用与改造,并对场地内重要的建、构筑物如:宝塔、天师宫等重点保护。
6 规划方案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制度保障人防工程的落实,在设计用地内预留公共防灾避险空间,满足紧急情况下的避险需求。
7 规划方案应适度适量地开发建设合理的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开发强度须严格遵循技术指标,并且保证建、构筑物与公园内外整体环境的和谐。
8 规划方案需充分展现设计场地与湘潭公园的相互关系,并强调场地与月华路轴线的紧密联系。进一步完成全局规划的连贯性、完整性,最终达到整体规划协调发展的目的。
(三)设计深度要求
1、深度应达到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及本项目文件的要求;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应满足各专业设计的平衡与协调;应能据以编制工程估算;应满足项目审批的需要
2、湘潭市宝塔公园规划设计:公园用地布局、公园道路交通规划、公园竖向设计、公园市政管线规划、公园绿化景观规划、公园总平面布局、公园主要景点布局、公园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公园植被规划、公园水系规划、公园夜景与灯光照明规划、公园主要景点规划方案、公园重要节点景观效果。
3、宝塔公园竖向与种植专项深化设计:针对宝塔公园地形整理与种植设计进行方案深化,达到景观初步设计深度, 能直接指导竖向、土方工程与种植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工作。
(四)设计成果
策划大纲;设计方案说明、整体功能空间布局、效果图设计、方案投资估算、最终成果采用powerpoint多媒体汇报电子文件方式提交(包括CAD文件),另提供A3纸质文本6套
技术指标:招标人验收合格(通过专家评审和湘潭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
四、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人提供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不计利息)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用于湘潭市宝塔公园规划设计编制项目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
3、设计补偿:本项目无设计补偿。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独立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投标人应当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必须是为投标人的正式职工,具有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或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项目组主要人员配置: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注册城市规划师或城乡规划工程师不少于2名,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必须派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六、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在招标公告标明的期限内,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设计单位均可报名投标,报名时应提供报名必须资料;
2、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携带如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留存备案用),到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事业单位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资质证书及拟派的负责人(总设计师)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开具)和职称证书;
3、标书发售起止时间:2015年8月21日一2015年8月27日每天8:00-12:00,15:00-17:30;
4、标书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标书发售地点: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三楼)
6、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7、开标日期:2015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9、其它
采购人:湘潭市园林管理局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234号
联 系 人:张晔
联系电话:139*****38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湘潭市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三楼
联系人:张玲
联系方式:****-********(传真) ****-********(办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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